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3 17:28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谭诚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思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谋改革、增绩效、防风险、助脱贫各项工作,财政经济适应“减速提质”新常态,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保持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预计(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7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增收4571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5699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6.11%。其中:返还性收入31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554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562万元,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130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4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0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5%,较上年增加3632万元,增长12.36%;上划中央级税收完成1376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6.53%,较上年增加795万元,增长6.13%;上划省级税收完成34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29%,较上年增加144万元,增长4.2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4365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6%,较上年增加5899万元,增长15.62%;财政部门完成661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59%,较上年减少1328万元,下降16.7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19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07%(下同);企业所得税完成3975万元,增长65.63%;个人所得税完成3043万元,增长6.99%;消费税完成51万元,下降27.14%;资源税完成216万元,增长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75万元,下降2.99%;房产税完成481万元,增长0.21%;印花税完成190万元,增长2.1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22万元,下降11.07%;土地增值税完成6478万元,增长60.98%;车船税完成300万元,增长12.36%;耕地占用税完成 3244万元,增长54.48%;契税完成3518万元,增长39.27%;烟叶税完成112万元,增长31.76%;非税收入完成7933万元,下降14.37%。
全年预计(下同)支出总计255600 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 105.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738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362万元、上解支出35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5.58%(下同);国防支出244万元,下降56.43%;公共安全支出9349万元,增长1.51%;教育支出31925万元,下降12.69%;科学技术支出3257万元,下降37.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60万元,下降26.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19万元,增长4.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59万元,下降22.99%;节能环保支出3071万元,下降43.97%;城乡社区支出7300万元,下降28.82%;农林水支出56783万元,增长41.66%;交通运输支出22301万元,增长65.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35万元,下降11.8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1万元,下降1.37%;金融支出40万元,增长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79万元,增长12.57%;住房保障支出5165万元,下降0.4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1万元,下降60.43%;债务付息支出4553万元,增长76.82%。因2018年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按上级要求全面整合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扶贫,农林水支出增支16699万元,增长41.66%,导致其他支出功能科目有不同程度下降。
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5699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55600 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9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预计收入总计6154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4%,其中: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3896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5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6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246万元,上年结转1701万元。
预计支出总计5876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0.58%,其中:基金支出263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246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000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13096万元。
基金支出2632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19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8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9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63万元,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84万元。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1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876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787 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总计813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26344万元;社保基金收入5504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32%<包括:上级补助收入21727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7311万元,保险费收入25681万元,利息收入125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预计支出总计50658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0730万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4386万元)。
分险种来看:全县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2万元,支出1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2万元,滚存结余146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33万元,支出538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赤字1454万元,滚存结余3075万元(主要是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7万元,支出15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万元,滚存结余47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480万元,支出1104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437万元,滚存结余1190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21万元,支出495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63万元,滚存结余944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74万元,支出116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4万元,滚存结余205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70万元,支出1137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3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97万元,支出1648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09万元,滚存结余81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9家国有企业未实现盈利,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为零,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收支均为零。
(五)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金额10755 万元,实际支出采购金额10317万元,其中:工程类采购165 万元,购买货物类采购3211万元,服务类采购 6941万元。节约资金437万元,节支率4.06%。
由于还没有和省财政进行年终结算,决算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决算情况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后,届时再作详细汇报。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决定情况
2018年,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
(一)着力稳增长、提质量,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努力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夯实财源基础。一是落实“放管服”政策,释放经济新动能。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降低增值税适用税率1%,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全面清理涉企收费16项,进一步优化税务“一厅式”办事流程,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简化企业办事程序。二是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产业新升级。全县科学技术支出3257万元,支持引进科技人才,奖补园区企业技改升级;继续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700万元,扶持黄牛、矿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300万元,广泛开展招商活动,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三是筹集各方资金,推动项目新建设。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综合教育基地PPP项目建设,总投资额72000万元。衔接平台融资后续资金121220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以及债券资金145144万元,重点投资棚户区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发展。四是鼓励银企对接,解决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机制,大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53万元,财政贴息291万元,帮助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颈瓶”,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2018年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76万元,增长1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15万元,增长12.36 %。
(二)着力稳调标、守底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基本层次,优化支出结构,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众获得感。一是稳妥应对国内经济“减速提质”新常态,足额保障全县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按时发放,维护全县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二是认真贯彻《中共怀化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修订《新晃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及《新晃侗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56%,节约资金全部用于民生事业。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民生,兜牢民生底线。全县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十三项民生支出达202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9 %,较上年增长4.52%。其中,重点投入38476万元支持脱贫攻坚七大政策落实,十大工程建设,确保全县4990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顺利脱贫。投入3445万元增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投入9200万元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基础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消除中心城区大班额,缓解“入学难”问题。支出9110万元,落实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安排资金2904万元,提标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四是强化安全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安排1127万元招聘公安辅警377名,充实公安警力;大力实施“天网”工程,投入695万元新装城市治安视频监控设备131个;安排扫黑除恶及反恐专项130万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繁荣稳定大局。
(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稳妥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全面清理经投、工投公司借贷融资、财政发行债券融资规模、时间、利率等要素情况,彻底摸清债务底数。科学制定政府性债务偿还计划,足额安排偿债准备金15105万元,保证政府性债务按期偿还。以后年度偿债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充分考量财政经济发展状况及政府性债务风险率,张弛有度的举债发展。二是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年财政投入扶贫资金38476万元,其中整合上级涉农资金3227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200万元,精准发力脱贫攻坚七大政策、十大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聚力增效。三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气十条”,奖补公共交通营运500万元,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尾气排放。设立河长制专项资金100万元,保护平溪河等饮用水水源安全,补贴污水处理厂营运395万元,有效处理城区生活污水。坚决落实“土十条”,投入743万元,统一收运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大汞矿尾矿库治理力度,严防重金属污染。
(四)着力强管理、增绩效,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全面完成国地税合并改革,切实理顺职责关系,降低征、纳税成本,提升税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114个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有关附表说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创新互“联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模式,建立非税收入自助式征缴系统,方便民众利用网银、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缴纳非税款项。全面扩大集中支付范围,除财政专户及村账外,其余所有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集中沉淀财政资金,增强国库资金调度能力。大力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全年实施34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3001万元,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网站、短信、固定查询机等多种惠农补贴查询手段,便利民众及时便捷查询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全年“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项目52项,金额17637万元,惠及农户29.93万户次;稳步实施财政网络、软件改造升级,增强网络安全防护,提升财政资金动态监管能力,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快捷、安全。
(五)着力实整改、严执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预算法》规定要求,及时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及2018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等报送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人大常委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5件,满意率100%。切实整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反映的有关问题,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2018年财税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源基础仍然薄弱,财税增长后劲不足,财政增收困难。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困难群体补贴提标等刚性支出不断攀升,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压力不断加大。三是财政防风险压力逐步加大,金融部门放贷政策收紧,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筹资渠道单一,而政府性债务步入偿债高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四是财政资金监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之年,全县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确立的奋斗目标,按照“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全力稳增长提质量、调结构惠民生、深改革增绩效、谋发展控风险、稳脱贫兴乡村,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一个阵地”、“五个新晃”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县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新任务和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是: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00万元,增长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78万元,增长8.37%。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0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完成4544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8860万元。预计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9312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78 万元;返还性收入3132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902 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787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347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23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72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转移支付9078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727万元,企事业预算划转补助-1016万元,其他13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2088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65万元,公共安全950万元,教育9160万元,科学技术1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654万元,卫生健康13665万元,节能环保612万元,城乡社区360万元,农林水25158万元,交通运输24110,资源勘探信息等3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142万元,住房保障42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86万元);以旧还新债券转贷收入30500万元;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5533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专项转移支付)1396万元。
预计全年可安排使用的支出总计29187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81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500万元、上解支出3263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94万元;(2)国防支出775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9467万元;(4)教育支出37312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3485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86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18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47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3158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7986万元;(11)农林水支出60822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23035万元;(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99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15万元;(15)金融支出45万元;(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83万元;(17)住房保障支出5485万元;(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5万元;(19)债务付息支出5992万元;(20)其他支出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93126万元,安排使用的支出总计29187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5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预计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809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7597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35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4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22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87万元。
预计可安排使用的支出总计78381万元。其中:基金支出22851万元,上解支出200万元,调出资金55330万元。
基金支出2285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82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4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8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8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93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45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80969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支出总计7838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8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9300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3073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62270.2万元<包括:上级补助收入23563.82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0498万元,保险费收入28020.54万元,利息收入107.84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预计可安排使用的支出总计58277.1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4723.08万元(其中:本年结余3793.9万元)。
分险种来看:全县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5.5万元,支出10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49.5万元,滚存结余150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63万元,支出536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赤字803万元,滚存结余3726万元(主要是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9万元,支出13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8万元,滚存结余56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077.21万元,支出1569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8.03万元,滚存结余7752.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33万元,支出57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20万元,滚存结余979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29.49万元,支出622.1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07.37万元,滚存结余698.37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63万元,支出13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赤字37万元,滚存结余3317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420万元,支出1765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71万元,滚存结余277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县级9家国有企业预计当年不能实现盈利,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为零,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零。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拟安排 12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1.6%,其中:工程类安排1500 万元,购买货物类拟安排3500 万元,服务类拟安排 7000万元。
若2019年预算执行中出现超收或短收情况,届时再作汇报。
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力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
(一)夯实财源基础,确保收入量质齐升。一是壮大优势产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乡村振兴计划,奖补龙头企业技改升级,推动牛肉产业、矿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二是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增强生产要素保障,培育一批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三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放管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办事效率。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生产。灵活运用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激活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四是加强税源征管力度。继续巩固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就地注册、纳税机制,防止税源外流;全面重组税务合并资源,理顺征缴职责,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稽查征缴力度,严查偷、漏、逃、骗税行为,切实做到以查促管,以管促收,全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持续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开支,节约财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二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19年民生投入比重保持80%以上,进一步夯实民生短板,增强民生弱项。三是继续整合涉农资金,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跟踪机制,精准投放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效益;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对扶贫领域的增倍投入,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进农民福祉。四是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投入,坚决支持扫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三)深化财税改革,增强财税服务效能。一是逐步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自觉在财政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等重要财政信息,并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信息内容,方便公众理解,努力让公开信息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细化单位资金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调控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堵塞现金管理和财务报销漏洞。三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努力争取新增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额度,降低债务成本,减轻债务负担;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严控债务新增,严防政府性债务风险。四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制定预算追加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追加行为,原则上中途不出台增支政策,不追加资金。
(四)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一是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构建财政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尝试县乡财务系统与纪委、检察院对接联网,账务系统全部向其开放,实现监管联动,防范非法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职务犯罪。二是完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机制,统筹兼顾日常监督“广度”和重点监督“深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财政监督效率。三是优化财政内部控制,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建立职责分工明确,权力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机制,筑牢财政内部防腐墙。四是主动适应经济转型升级新常态,广泛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整合、撤并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落实人大决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汇报财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落实各级审计整改意见,努力改进财政工作,提高服务效能。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利民使命,继续改革前行,努力完成各项财税工作任务,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战果,为“一个阵地”、“五个新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秘书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