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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局党组工作,领导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环境监测、污染防治(水、气、土)、排污申报、环境统计、科技与计划、重点项目、生态功能区考核、全面小康及“河长制”落实、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染防治股。(兼管万亩蔬菜基地办公室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