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水普外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8 09:01 信息来源:新晃县水利局

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表〉的通知》,需对纳入名录管理的山区河道,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开展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已通过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审查。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完成河湖划界复核成果批准公告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划界复核成果必须履行公示、批准、公告等程序。为确保划界成果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准确性,现对汞矿溪等50条水普外河流划界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汞矿溪、团溪等水普外划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公示时限:2025982025919

人:田炎   联系电话:6266758

电子邮箱:47966949@qq.com

    址:新晃县人民路173号县水利局(邮编41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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