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30 11:43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一、出台该《关于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的通告》的必要性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隐藏在松树中的森林病虫害,具有致病力强、传播速度快、除治难度大等特点,对松树产生毁灭性的侵害,被称为松树的“癌症”,已列入国际、国内重要检疫对象。2026年7月16日,我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划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2026年第9号公告)。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发布关于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的通告十分有必要。
二、制定过程
(一)调查研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实际情况,参考芷江县等其它疫区疫木管理规范制度,起草形成我县《关于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的通告》。
(二)意见征求
我局就该通告向各个乡镇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11个乡镇回函,9个乡镇表示无意见,其中1个乡镇表示会积极配合我局工作,做好基层宣传工作,其中1个乡镇认为我局需要印发一些简单明了的宣传资料,可以让大家更了解该通告。同时,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就该通告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求,回收意见0条。
(三)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关于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的通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关于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的通告》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关于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的通告》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编制主要内容
(一)文件的重点内容的说明
文件重点对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措施进行了规范性约束,约束对象为林农和涉松木材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规范重点事项为现存已采伐马尾松疫木处置事宜和今后采伐马尾松疫木无害化处置事宜。
(二)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主要为已采伐马尾松疫木处置期限。我县于2026年7月16日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为了合理规范处置林农及涉松木材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留存的马尾松疫木,要求以上主体于2026年9月30日前自主完成留存疫木的无害化处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加强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控的通告》经过近1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