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发展改革、税务、金融、证券、保险、统计、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深化改革、企业上市、企业改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住房公积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民生实事、考核评价和“大产业”办、湘黔边界区域协作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联系信访工作和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金融服务、数字经济产业。联系扶罗镇。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数据局、县数字(金融)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湖南晃源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县史志研究室、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新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晃营业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晃监管支局、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晃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晃分公司。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联系文旅康养产业。联系禾滩镇。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属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教育局(新晃一中、职业中专、县幼儿园、恒雅中学和其他县属学校)、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红十字会、县计生协会。
负责交通运输、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系商贸物流产业。联系扶罗镇。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交通执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广铁集团在晃办事机构、县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邮政集团新晃分公司。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中药材(龙脑)产业。联系凉伞镇。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新晃县委、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负责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司法工作。联系贡溪镇。
分管县公安局(县交通管理中心)、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协助分管信访工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新晃中队。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产业开发区工作。联系化工、商贸物流产业。联系鱼市镇。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征收安置事务中心。协助分管湖南晃源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工业信息化、内外贸易、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科技、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电力、通信、供销、生态环境工作。联系化工、生物基(木薯)、商贸物流产业。联系中寨镇。
分管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中兴总公司留守处。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湖南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晃分公司、中国电信新晃分公司、中国移动新晃分公司、中国联通新晃分公司、中国铁塔怀化分公司新晃办事处、中石化新晃县石油公司。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移民、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联系中药材(五倍子蜂蜜)、特质农业(黄牛、侗藏红米、东魁杨梅、设施蔬菜)产业。联系米贝苗族乡。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林业局、县中药材办,协助分管县晃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水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