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解读《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7:22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出台该《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必要性(以下简称《通告》)
第一,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起火诱因多为电动车楼道停放充电、高空飞线充电、锂电池入户存放、非法改装电池等违规行为。为有效压降火灾事故、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出台本专项通告。全面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是防范化解当前消防安全风险的当务之急。
第二,我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乱象突出,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现象,开展隐患整治缺乏有效手段与专业支撑;老旧小区、开放式楼栋院落无专门管理主体,消防安全处于失管失察状态。本《通告》清晰界定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构建日常巡查、隐患劝阻、线索上报全链条工作闭环,厘清“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核心问题,为常态化整治电动车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提供制度支撑。
第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虽已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处置处罚作出相应规制,但相关条款分散于各类法规文件,群众、基层管理人员难以系统学习、精准把握。加之目前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确、跨部门协同联动不足等短板,部分违规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有力处置。本《通告》系统整合分散法律条款,逐条列明规范事项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应的处罚标准和执法主体,既为广大群众划定清晰的行为红线,也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明确的裁量依据。同时,明确消防救援、城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置,切实强化法规的制度刚性,提升震慑力和执行力。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结合省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和我县消防安全高风险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实际,经充分研究讨论,起草了《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调查研究的情况
起草前期,我局针对省内电动车火灾事故多发态势开展了专题研判,结合我县实际组织了实地调研。调研表明,我县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非法改装等隐患存量较大、易反弹回潮,基层还存在权责边界不够清晰、隐患劝阻缺乏有效支撑、部门联动监管不足等治理难题。为补齐制度短板、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全链条管理,有必要出台本专项通告。
(三)征求意见情况
《通告》制定过程中,通过书面发函、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经梳理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送县司法局审查。
(四)集体审议阶段
县司法局接到送审稿后,与起草单位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意见,经修改后于2026年7月15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2026年7月17日,经县政府2026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9月17日,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签署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编制主要内容
《通告》立足我县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实际,整合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聚焦突出安全风险,对车辆售卖、选购、改装、停放、充电、运维实施全链条规范管理,明确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商户等各方管理职责,健全日常巡查、劝阻制止、上报处置闭环机制,细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依据,以刚性制度整治各类电动车消防安全各类顽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