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解读《新晃侗族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26 15:19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缓解保障性住房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2〕2号)等规定,2024年10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制订《新晃侗族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工作,随后组织召开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部门和群众的合理建议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并先后赴怀化、会同等地进行了考察,将其有益经验吸收进了我县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制定中。形成了目前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新晃侗族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送审稿)》。共八章三十条,一是明确保障对象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支持;三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方式;四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条件;五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六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退出条件和程序;七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机制;八是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2、明确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3、破解新市民、青年人困难的难题;4、缓解保障性住房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美好期盼。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