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1 15:33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二)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三)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五)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机构和文化艺术类、旅游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抢救传承宣传研究工作。
(八)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九)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十)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一)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与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的初级评定。初审国内旅行社、分社、网点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学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七)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产业发展股、文化艺术股、政策法规与市场管理股、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股、广播电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体育股、文物保护股;本级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财务实行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即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2642.51万元,总支出2647.05万元,2018年总收入3924.67万元,总支出3761.64万元。与2018年比较,总收入减少1282.16万元,减少32.6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文体赛事项目减少,从而减少了财政拨款。总支出减少1114.59万元,减少29.6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文体赛事项目减少,从而减少了财政拨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2.5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53万元,占55.44%;项目支出1179.52万元,占44.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642.5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47.0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924.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761.64万元。与2018年比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82.16万元,减少32.6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文体赛事项目减少,从而减少了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14.59万元,减少29.6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压缩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4%,与2018年的3320.6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4.45万元,减少24.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文体赛事项目减少,从而减少了财政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42万元,占3.57%;科学技术支出18.56万元,占0.7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9.82万元,占8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3万元,占3.11%;卫生健康支出24.05万元,占0.96%;其他支出76.29万元,占3.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2.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0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科目调整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科目调整所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9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支出科目运用有误所致,比如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都放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5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所致,与上年的8.02万元相比减少5.12万元,减少63.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大型活动进而有奖公务接待费支出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2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致,与上年的2.26万元相比增加0.32万元,增长14.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扶贫等中心工作用车频率增加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0万元,占52.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占47.08%。其中:
1、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6个、来宾242人次,主要是文化旅游广电及体育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主要是下乡扶贫等中心工作用车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车平台托管到我单位公务用车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9.84万元;支出1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6.63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新晃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广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使用县文物局名称。县文旅广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9年决算总收入2642.51万元,决算总支出2647.05万元,年初预算总收入1942.76万元,年初预算总支出1942.76万元。预算及决算的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1942.76万元中,基本支出515.46万元,项目支出1427.30万元,决算支出2647.05万元中,基本支出1467.53万元,项目支出1179.52万元。
决算总支出2647.05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73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6.72万元,其他支出580.50万元。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公务车平台托管到本单位公务用车1辆,“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其余没有预算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10.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8.0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5.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和年初预算比较,完成预算的21.92%,这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所致,和上年支出数比较,本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支出4.80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0.32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扶贫等中心工作用车频率增加所致,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5.12万元,主要是取消大型活动进而有奖公务接待费支出所致。
(三)资产管理情况
对本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明确了相关制度、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完全符合财政部门要求。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的70.69万元增加344.54万元,增长215.45%。主要原因是没有将上级拨款形成的支出计入年初预算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2019年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2019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车平台托管的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下乡扶贫等中心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于单位正常开支需要的财政支出,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开支,我单位的一般性支出主要体现为除了“三公”经费外的培训费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专项安排的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单位本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财政制度要求执行的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包括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等在购置过程中发生的支出。
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公车在工作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车辆高速过路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