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州镇简介
晃州镇地处新晃侗族自治县北部,西与鱼市镇交界,北与贵州田坪镇毗邻,南与禾滩镇相连,东与波洲镇嵌合。全镇总面积203.17平方公里,由原兴隆镇、新晃镇、方家屯乡、大湾罗乡四个乡镇合并而成,镇人民政府驻大洞坪村小黄坪组,距县城1公里。全镇辖29个行政村,9个社区,耕地面积30660亩。辖区内以优质水稻、畜牧业、商品集散零售业为主。晃州镇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新晃县委提出的“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县城建设、实施精准扶贫、加快产业培育、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抓增长促民生,抓亮点促提升,抓稳定促和谐为主线,努力将晃州镇打造成“美丽晃州、小康晃州、活力晃州、幸福晃州”。全力打造新晃全面发展、综合实力第一镇。
二、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五)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职责,晃州镇设下列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办公室。为晃州镇内设机构,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 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驻)机构人员。
(二)党建办公室。为晃州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研究、指导乡镇党组织的 设置和调整工作;负责本乡镇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协助做好乡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农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负责做好村级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督促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为晃州镇内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传承和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承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及 资金管理,做好乡村振兴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负责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等农业农村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为晃州镇内设机构,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打非治违、禁毒等工作。
(五)经济和生态办公室。为晃州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分析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展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乡镇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业、第三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培育和发展本乡镇旅游市场;负责组织各项经济运行和有关经济普查工作;负责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相关土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建房权限内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开展常态化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做好排污口监管,督促企业三废治理和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负责秸秆、垃圾等禁烧工作;做好属地内餐饮、汽修、家具、食品 加工等小作坊的油烟、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污染源现场、生态功能区检查,配合县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工作;督促落实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配合做好农用地环境污染状况详查、污染治理和修复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引导村(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指导村民采用生态环保的种植、养殖等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负责向县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及时报告属地内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并配合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配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及上级交办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调处及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等相关工作。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晃州镇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及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做好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及其他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为晃州镇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等;负责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权限内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事项;负责代办其他各类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级 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八)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为晃州镇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 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节能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晃州镇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 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经费发放、走访慰问、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 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户籍关系、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党组织以及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服务管理及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为晃州镇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统一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 消防、森林防火、燃气安全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 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