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晃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15:00 信息来源:新晃县乡村振兴局
晃委乡振组发〔2023〕10 号
关于印发《新晃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晃县2023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的批复》,已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4日
关于新晃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国乡振发〔2021〕3 号 ) 、《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24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对2023年度县级项目库动态调整进行了审定,共入库项目383个,涉及金额51368.671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拟入库项目136个,涉及金额18535.644万元;就业项目类拟入库项目8个,涉及金额3204.56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拟入库项目212个,涉及金额28279.4674万元;易地搬迁后扶类拟入库项目1个,涉及金额10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3个,涉及金额620万元;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30万元;其他类项目2个,涉及金额110万元;省市驻村项目资金类项目20个,涉及金额489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附件:1.新晃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
2.新晃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分类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