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晃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9 09:10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新晃侗族自治县卫健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新晃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进本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全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药品增补目录,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奖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本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组织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完善全县生育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负责诊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终止妊娠手术、上环结扎手术、助产手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负责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筛查、初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工作。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完善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新晃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加挂宣教股和法规股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组织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等工作。
(2)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的考试和认定、评审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全县性和全市、全省、全国性表彰的组织与推荐工作;负责协调卫生人员下基层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
(3)规划财务信息股(审计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组织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和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县直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
(4)体制改革和药政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5)公卫股(县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订并组织实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实施国家计划免疫工作;组织调度开展救灾防病,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指导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协调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卫生应急办公室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6)医政医管股(加挂中医管理股牌子)
拟订全县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医学科研攻关及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开展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医务人员的执业注册审批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个体开业和社会办医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和医疗纠纷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移送工作。
贯彻执行中医、侗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侗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侗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侗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侗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7)农村卫生股
拟订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制定乡镇卫生院管理方案并督促实施,督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人事股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计划,组织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全县村卫生室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并督促乡镇卫生院执行。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制度政策、运行机制、工作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组织指导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股
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指导乡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9)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提出全县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协调指导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0)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指导和督促全县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乡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创建工作;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局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 决算单位构成。新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晃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以及25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分别是: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新晃县卫生健康局 |
全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妇计中心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中医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兴隆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中寨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凉伞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扶罗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林冲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贡溪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波洲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鱼市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方家屯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新寨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李树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禾滩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步头降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凳寨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米贝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洞坪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晏家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黄雷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天堂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茶坪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新晃县工业园卫生院 |
差额拨款单位 |
第二部分
新晃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新晃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7549.27万元。与2019年总收入43073.04万元相比,增加4476.23万元,较上年增加10.39%,主要原因:中央下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及抗疫国债资金等。
2020年度支出总计50316.9万元,与2019年总支出40895.13万元相比,增加9421.77万元,较上年增加23.03%,主要原因: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及上年度为下拨指标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549.2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2496.55万元,占总收入的26.29%、上级补助收0万元,事业收入33827.87万元,占总收入的71.14%,其他收入1224.85万元,占总收入的2.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3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69.83万元,占总支出的87.58%,项目支出6247.07万元,占总支出的1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496.55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7540.16万元相比,增加4956.39万元,增长65.73%。主要是因为:中央下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及抗疫国债资金等。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83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6953.06万元相比,增加6829.94万元,增长98.23%,主要是因为: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及上年度为下拨指标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8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7%,与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6953.0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29.94万元,增长98.23%,主要是因为: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及上年度下拨指标资金。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8%;卫生健康支出13664.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14%;住房保障支出5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8%.
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7537.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69%;项目支出6245万元,占总财政拨款支出的45.31%。
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946.26万元,占总支出的28.63%;商品服务支出1131.98万元,占总支出的8.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4万元,占总支出的0.57%;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2381.16万元,占总支出的17.28%;项目支出6245万元,占总支出的45.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66.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48.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7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数为1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347.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6.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97.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人员增加、支付上年应付未付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数为4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6.0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74.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付的部分项目资金为上年未结算的项目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数为1215.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69.7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7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付的部分项目资金为上年未结算的项目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数为2651.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46.6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39.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付的部分项目资金为上年未结算的项目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78.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6.7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25.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付的部分资金为上年应付未付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年初预算数为324.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3.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付的部分项目资金为上年未结算的项目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数为754.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7.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89.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付的部分项目资金为上年未结算的项目资金,紧急防疫任务导致支出超出预算。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477.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40.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8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支付的部分项目资金为上年未结算的项目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57.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3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5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3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公积金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351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接待费、工会经费、交通费、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56万元,完成预算的61.43%,其中:
因公出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数据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决算数底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2.11万元,增长72.75%,增加原因是新冠疫情增加了加班餐。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80.5万元,支出决算为74.55万元,完成预算的9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71.57万元,增长240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冠疫情突发,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购置2台救护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70.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预决算数基本持平,比上年增加70.77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没有公用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数3.78万元,完成预算的39.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冠疫情突发,公务用车使用较上年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1万元,占6.29%,因公出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55万元,占89.93%。其中:
1、因公出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1个、来宾608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卫健工作及项目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0.77万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车辆购置共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主要是妇计中心救护车费用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报告见附件)
我局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绩效报告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94.52万元,减少1506.82%。主要原因是:人民医院、中医院年初预算未做完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8万元,用于召开系统业务会议,人数430人,内容为各相关业务股室的工作安排及参加上级相关的业务会议产生的费用;开支培训费8.5万元,用于开展系统业务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各相关业务股室对各医疗单位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 辆,其中,执法
用车1辆,医疗用车23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 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3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