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04-25 16:44 信息来源:新晃县卫计局

  2015年我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按照《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要求,围绕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强化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进步,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领导。为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年初我局在去年的基础上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构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局里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杨天林任组长,分管领导向晓彬任副组长,法规股、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2、加强培训。举办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班,今年6月组织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我局举办的为期1天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真正的掌握在处理计生案件时如何运用好法律法规条款,从而提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执法水平,真正做到在计生行政执法中无错案、无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促进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3、积极开展自查。根据国家、省、市开展基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要求,全县计生系统开展了自查和清理活动,通过这次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有:一是行政执法有不良行为;二是针对全县征收社会抚养费卷宗不太规范的问题,对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进行了评审和规范;三是召开了全县行政执法会议,会上对个别乡镇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限期整改。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治理了我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营造执法氛围。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县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比较落后,为此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在23个乡镇的主要路口设立宣传牌和宣传一条街,充分利用宣传册页、标语、宣传墙、宣传车、电视台等媒介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新政策,重点突出宣传了“单独二孩”新政、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及“诚信计生”,让现行的各项计生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文明生育新风尚。 

  2、部门联动执法。各乡镇每个季度按要求在村务公开内容中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进行公布,接收群众的监督。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由县执法大队配合乡镇,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征收;对于“钉子户”、“难缠户”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全县违法生育户起到了震慑作用,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3、强化案件管理。今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处违法生育案件578件,已征收社会抚养费475.6万元,征收到位率达86 %。对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规定进行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统一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配套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县级国库再行返拨。无截留、挪用、私分、坐支社会抚养费和终止妊娠保证金现象。所有案件都实现网上审批,进入《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缴信息管理系统》。 

  三、加强综合治理,重拳整治“两非” 

  一是领导重视。2015年我县制定了《新晃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联合办案机构,并与各乡镇及“两非”责任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确保打击“两非”任务按时完成。 

  二是部门配合。我局联合纪检、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开展两次药械市场和医院B超使用情况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27家医院和68家药店或诊所进行了清理。 

  三是措施得力。一是通过乡镇孕情跟踪服务,逐一排查,锁定可疑目标;二是通过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打击“两非”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三是通过县人民政府发出“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格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通过上述措施,今年来,我局广集可疑“两非”线索,先后10余次赴浙江、贵州、江西等地调查取证,通过多方努力,共查处8起“两非”典型案件,注销生育证7本,经济处罚14000元,人口出生性别比较去年有所下降,目前对相关诊所及医务人员的查处工作已移交相关县市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 

  四、做好信访接待,及时化解矛盾 

  近年来,全县的人口计生信访案件呈略微上升趋势,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人员各司其职。切实抓好源头治理,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人口计生信访问题,实行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保证了信访案件能够及时处理。半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案件20余件,结案率达100%,没有越级上访案件和信访积案,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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