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24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新晃县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监督公路路政、运政、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5.指导海事机构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主管交通运输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制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参与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9.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交通运输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三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2.三个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新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3.局内部设八个职能股室:港航管理股、计划基建股、安全监督股、运输管理股(科技信息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办公室、人事财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新晃侗族自治县水运事务中心;
3.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4.新晃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08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172.77万元,下降18.74%。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085.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693.47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172.77万元,下降19%。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85.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5万元,占3.94%;卫生健康支出79.3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111.95万元,占2.2%,交通运输支出4693.47万元,占92.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010.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074.8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业务经费47.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综治、计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老年工作、乡村振兴等工作;国省道建设(上级专项)595.67万元,主要用于国省道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上级资金)7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5.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其他人员经费2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遗属补贴发放和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专项业务经费23.06万元,主要用于水运事务中心综治、计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老年工作、乡村振兴等工作;航道维护10万元,主要用于航道维护支出费用。交通建设项目监管工作4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项目检测费用;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12万元,主要用于质安站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其他人员经费0.19万元,主要用于质安站遗属补贴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60.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他人员经费28.2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遗属、临聘人员、特殊津补贴、定额差额补助、离退休特殊生活补贴、小车费等;专项业务费5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确保党建、计生、安全、扶贫等工作正常开展;路产保险150万元,主要用于将辖区内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纳入公路路产保险范围;农村公路安防危桥改造(上级资金)28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养护(上级资金)393万元,主要用于县道、乡道、村道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专项94万元,主要用于管辖内国道、省道的管理养护;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专项(上级资金)522.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辖区内国省干线养护,保障干线公路畅通。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4家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4.27%。主要是因为压缩行政运行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4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4万元,主要是因为交通运输局本级包括局机关、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等4个单位,交通运输业务多,路政执法频繁,“三公”经费开支刚性较大。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8.56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8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41万元,项目支出3074.8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