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天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网创(直播)培训教学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24-06-06 10:28 信息来源: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具有创业意向和创业基本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使之建立坚定的创业信念、掌握创办小企业所必备的知识,树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增强诚实守信和合法经营意识,成为具有较强创业能力的创业者。

二、培训形式和培训期限

创业培训分为三个阶段,采取学习、辅导、扶持的形式进行。

第一阶段为基本知识和方法学习阶段。对学员实行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教学,促使学员提高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增强适应市场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第二阶段为咨询辅导阶段。主要是由咨询委员会专家或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个性化和针对性的辅导和咨询,使学员能够准确把握创业运作方向,并撰写创业计划书。第二阶段的部分内容与第一阶段的部分内容可以结合进行。

第三阶段为后续扶持阶段。在学员进入创办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后,由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指导教师对学员在实际创业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扶持和服务。

三、教学原则

实用性原则。要围绕创办企业所需具备的知识、能力来确定教学内容,有关知识以够用为度,并要侧重于方法的掌握,要避免以学科体系为主的教学方式。

实践性原则。要注重通过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学员有效合理地运用创业知识和方法进行创办企业的实际运作。

适用性原则。指导教师要掌握学员的基本情况对学员的创业心理、创业环境、创业条件和创业能力全面了解,要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短期培训的特点,选择用的教学方法,教学中既要通俗易懂,又要科学准确,争取在较短的时间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灵活性原则。针对创业培训三个阶段的不同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应采取课堂讲授、教师答疑、咨询、案例分析、现身说法、专题讲座、参观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四、课程教学要求

按时出勤,认真听课,积极实践,保质保量完成实训任务。

五、培训对象

年龄18周岁以上、60岁以下的湖南省公民,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

六、培训方式

1、培训方式:学校面授。线下培训(面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

2、实地训练与考察。培训期间,组织受训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训练,加强受训人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与掌握。

3、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

4、理论教学与穿插案例相结合。

七、课程开设与考核方式

1、培训方式由理论教学和实操两部分组成,理论培训时间占40%,实操为60%。

2、参与培训的学员,如无其他特殊原因,都应参与对每一项目的学习与考试考核,对学习合格的学员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及对口安排就业。

3、在培训的最后一天,对学员实行食品检验员理论测试与实操职业技能测试。

4、通过考试的学员,将会由培训学校颁发结业证。

附件:新晃天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第一期网络创业培训(直播)课程安排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天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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