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2017年9月15日
发布时间:2017-09-15 14:28 信息来源:县政府门户网站
▲我县出台“五大举措”,扎实推进语言文宇工作评估迎国检
▲我县高度重视三类城评工作
▲新晃语委办:突出四大工作重点,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我县出台“五大举措”
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国检
今年湖南省、怀化市语委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评估范围主要是城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评估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为此,我县出台“五大举措”,扎实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国检。
一、多措并举,营造宣传氛围。我们充分利用县域广播、新晃电视台、新晃红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力度。
二、全员培训,提升语言文字整体水平。全县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使我县规定范围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规定的等级。
三、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用语用字。我县将在今年8月和9月对各个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着力整顿不规范用字,同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强化整改力度,助推工作上台阶。县语委办将联合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迎检单位、部门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并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如不执行的将进行问责。
五、抓住重点,破难点。全力以赴,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突破瓶颈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检查验收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三类城评工作
今年我县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迎检工作,为更好提升新晃文明卫生城市品位,更好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和氛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彭智华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海燕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等50个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413室),由杨配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蒲曾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舒娜、向丽萍、姚昕、姚湘平、许永、舒象彬6名同志为专干。
二是措施到位,确保机构运行顺畅。为确保三类城评有序有效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财政将下拨“三类城评专项资金”73万元,为语委办解决了具体工作难题,切实为三类城评保驾护航。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明确职责。县语委办对41个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做了具体详实的安排。同时对各部门、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职责,并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度。
四是营造氛围,宣传造势。加大宣传力度,新晃电视台、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及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让规范语言文字向纵深推进,让广大市民知晓。
五是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主阵地,因此,语委办要求学校要以此为契机,通过丰富有效的活动开展,扎实、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新晃县语委办:
突出四大工作重点,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语言文字迎检工作,全面提高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全民素质,提高全县文化品位,推动新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县语委办做好“四个抓”,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县语委办倒计时工作计划表
1.抓好常规工作,完善机制,营造和谐语言文字氛围。县语委办认真制定倒计时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执行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任务。工作中语委办将依托各语委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做好常规工作,抓好队伍建设,使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及时传达上级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精神,更好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2.抓好学习动员,树立全员推普意识。形成以县语委办为中心,建立“条块结合,行政推动,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网络。加强各部门、单位相互学习与指导,同时加强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公民对语言文字工作知晓度,进一步增强全县语言文字应用规范意识和法治意识,以此推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能更上一个台阶。
3.抓好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县语委办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着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推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开展。并且以“推普”宣传周为契机,将印发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相关材料,向广大居民宣传推广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汉字,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做到实效。
4.抓好迎检重点,不断提升规范水平。以党政机关为龙头规范机关公文写作和用字规范,严把公文“源头”和示范关,同时,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做表率,基层树形象”活动,领导带头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全面使用文明用语。并且加强监管力度,将加大街道用语用字监督管理,力求文明用语、规范用语,杜绝使用繁体字等不规范字,提升我县社会用字规范程度。
报:市语委办,县语委主任、副主任
送:县语委成员单位,城评迎检单位
编辑:杨配泉 蒲曾坤 舒 娜 向丽萍 姚湘平 姚 昕 许 永 苏 婕 唐高亮
新晃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xhywb62718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