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新晃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3-03-27 15:54 信息来源: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新晃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

为依法、科学、合理调整新晃县城镇供水价格,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0〕425号)和《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3年4月下旬在新晃县组织召开新晃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20名,其中:消费者10名,专家代表1名(财务或者法律方面),经营者2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县直相关部门(财政局、司法局、城管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5名。另设列席听证会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人员2名。

2、产生方式

(1)消费者、经营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消费者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不足10人时,不足人数委托县消委推荐产生。 

(2)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由县人大、县政协委派;专家代表、相关部门代表,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3)旁听人员根据消费者、经营者报名情况确定,并按报名顺序选取。

(4)新闻媒体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二、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晃县城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信息)。

3、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经营者、新闻媒体参加人员,请于2023年3月⠼font face="仿宋" >28日至⠼font face="仿宋" >4月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现场报名地点:新晃县行政中心一号楼发改局207室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邮箱:365999355@qq.com   联系电话:18874569711

特此公告。 

附件:《新晃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报名表

  

  

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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