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G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11:1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征收安置事务中心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G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晃政拟征〔202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G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高速公路,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石坞溪村上寨坳上、上寨江豆田、上寨井榜、上寨井边、上寨老院子、上寨廖家冲、上寨拓鱼塘村民小组;高铁新村枫树屯胡家园、枫树屯新屋、枫树屯杨洞坪、枫树屯杨家坳、枫树屯鱼塘村民小组;胡家坝村爱铁寨、扒坡垅、冲地、大树脚、胡家坝、花阳坪、三雀湾、凸上、大草坪村民小组。鱼市镇新桥村坳丘、芭上、芭下、草坪、蒋家、酒店塘、潘家、溪口、土桥、歇上、歇中、歇下、岩湾村民小组;团溪村老井、桥头、天枞腊树、天枞老寨、天枞田坝、田坝、笑天洞三岔、笑天洞五陵、笑天洞、笑天洞竹林、新屋、中寨、姚家、团溪村民小组;华南村坝上、坝上大湾、坝上界溪、梅溪、地牙胡上、地牙胡下村民小组。禾滩镇龙兴村岑朗稿柒、岑朗上寨、岑朗下寨、岑朗向家、岑朗新溪口、岑朗中寨村民小组。扶罗镇东风村出版、东风、大坪、恩溪、桂贡天堂、桂贡幸福、禾场、红星、红专、刘家、天王、元结村民小组;扶罗村古楼、项寿、竹林村民小组;伞寨村伞寨、向家、竹林村民小组;皂溪村布弄、岑上、岑下、冲磨、出当、各远、平店、姚家、云溪讲溪、云溪八梦、云溪老田村民小组。贡溪镇贡溪村菜园、陈家、街背、街上、唐家、陈家、田坝、湾头、徐家、徐六、徐五、印子、寨上村民小组;四路村布样、独望、天皇、贡大江、弓溪、光明、仁里、红旗、凤鸣、吉元、岑里、金盆、里溪、新龙、凉柳、天井、姚家、契溪村民小组范围内,总面积217.3410公顷。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于2026年5月25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征收安置事务中心反馈(异议反馈其他机构,需提供三定方案)。
联系人:张仕长;电话:0745-6222041
特此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