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信访局创建“清廉机关”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8 14:39 信息来源:新晃县信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中共怀化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怀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做清廉干部、创清廉机关”为主题,以廉政文化为载体,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按照“防控风险、加强监督、队伍廉洁、以民为本”的工作思路,创新创建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完善防控手段,瞄准建设服务一流政府窗口,深入持久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奉公、风清气正、为民爱民的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创建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局班子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清廉机关”创建活动。
组 长:何振华
副组长:姚清火
成 员:杨 檠 吴吉军 杨燕芬 杨 拯 姚文钦
杨 荣 杨世樑 汤启有 杨留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文钦同志兼任创建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三、深化创建内容
1.以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大力倡导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的清廉文化,不断规范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办事作风。
2.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清廉文化教育活动。
3.完善单位清廉文化墙建设,营造浓厚清廉氛围。
4.充分利用大会小会政治学习,开展常态化的清廉警示教育和提醒。
5.通过制作和发放“清廉家书”的形式,组织家庭成员认真学习清廉家庭条例,倡导家属促廉助廉,支持配偶勤政干事业,廉洁做公仆,共筑清廉幸福小家,并开展清廉家庭评比活动。
6.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对已制定出台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二是根据业务和管理工作实际不断更新相关制度。
7.加强单位内部作风建设,办公室和纪检联络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工作纪律进行常规和随机检查,重点解决干部身上存在的“庸懒散拖”问题。
8.注重发现和培养身边的清廉典型,及时表扬在日常工作中乐于吃苦、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干部和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2022年1月)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二)全面推进(2022年2月—7月)
根据县委直工委《创建“清廉机关”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任务清单,细化任务分解,分工合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党建一起全力推进,确保创建见实效,出实绩。
(三)自查自评(2022年12月5日前)
根据县委直工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对创建工作对标对表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并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五、深化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把“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上台阶,形成统一领导,上下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做到责任明确、相互配合、工作到位、形成合力。
(三)突出创建重点。以深化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单位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改进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清廉教育,注重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作为教育的核心内容,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首要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全面建成清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