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4-30 10:41 信息来源:新晃县信访局
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2020年全县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筑牢做好信访工作的思想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各种会议前必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每月初开展“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集中学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用此武装头脑,提升理论修养,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充分利用支委会、班子会、党员大会等加强理论学习,督促干部职工坚持学习,强化抓实党支部“五化”建设。
2.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坚持用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这一重要思想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新形势、研究新情况,反映好社情民意,解决好信访问题,服务好工作大局。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3.加强信访工作业务学习。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科学安排和精心组织好本局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把学习贯穿于信访工作各个环节,以学习的新成效不断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学习的科目有《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新晃侗族自治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国家信访局关于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办法(试行)》《国家信访局协调解决“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工作规则》等。
二、以人民为中心,办理好群众信访事项
1.加强信访业务办理。进一步细化、规范基础业务和办理流程,推进信访业务标准化。密切监控湖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内所有信访件的及时转交办、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参评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责任单位联系,遇到困难,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参评率90%以上,满意率95%以上,网信占比率每月平均70%以上。制定“访转网”工作机制,加强来访、网信工作对接,做到应录尽录。扎实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工作,完善访调对接、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和配套措施,切实提高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
2.持续推进“三无”创建。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动员各方人员形成工作专班,一手抓化解,一手抓稳控。借鉴常德市、邵阳市等地“党建引领、网格融合、以村为主”的做法,将服务管理的资源下沉到村(社区)一级,把信访工作与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相融合,把网格员“脚板走访”与微信群“网格对话”相融合,疏通基层信访“微循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当地。
3.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在提高办理效率的同时,切实做到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要严格落实有场所、有人员、有保障、有效果的“四有”标准,既要从看得见的标准入手,加强硬件建设,改善接访条件,优化服务环境,把信访部门建设成“群众之家”,充分体现人性化、智能化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又要从看不见的标准用力,加强软件建设,按照“来访必登、有访必接、初访必办、重访必交、未办必督”的要求,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信访干部接访处访能力,让群众诉求及时就地得到有效解决,把信访窗口打造成有温度、能办事、有效率、现代化、信服力强的“人民满意窗口”。
4.做好思想疏导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普法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张贴《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通告》《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示意图》等“送法下乡”、违法上访典型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信访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法制框架内、法定渠道中表达和解决诉求,促进信访人和信访部门、责任单位行为的双向规范。对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做好证据固定、移交转送等工作。
三、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处置好突发的信访事件
1.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及时回访和联合接访机制,以及党政领导信访积案包案化解机制。同时,整合各方面资源、压实部门责任,推动领导干部亲自参与、部门协作化解信访问题,推动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妥善解决,切实减少问题积累、信访上行。
2.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以消化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防范信访变量为目标,积极推动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止旧化新”。根据全省组织开展的重复越级信访集中整治行动,聚集矛盾问题突出、风险隐患凸显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发挥党政领导联系督导信访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精准研判,综合施策,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
3.加强上级移交信访件办理。各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上级部门移交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成立高规格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包案化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调度问责,不折不扣做好移交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
4.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报告、通报、落地和反馈,妥善处理行动性、群体性、极端性信息,适时启动信访信息“零报告”机制,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协调调度、跟踪把关,职能部门化解信访矛盾的作用,因案施策逐案明确化解方案,对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防范、对重点群体紧盯政策落实完善、对重点问题压实责任合力攻坚、对重点人员切实做到事心双解,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格局。乡镇、县直单位及时向县联席办递交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5.全力做好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做好全国两会、抗战胜利75周年、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重大节假日、民俗活动、庆祝活动等重点时段和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乡镇、县直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辖区、属地人员稳定、可控,确保不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不发生跨区域串联聚访、不发生规模聚集上访、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炒作,实现“北京不去、本地不聚、外地不串、网上不炒”和全县社会政治大局安全和谐稳定。乡镇、县直单位及时向县联席办递交工作方案,汇报工作成效相关资料,形成材料汇编。
四、以开拓创新为抓手,推动信访事项规范化发展
1.坚决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根据国家信访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四重攻坚”专项行动。各乡镇、单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引导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发挥更多的“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心理咨询师、专业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共同推动信访问题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化解,做到“全面排查无遗漏”“标本兼治真化解”“固化成果抓长效”,以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实际成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探索信访件办理回访机制。对群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实行统一电话回访,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单位的办理责任,增强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真正实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各乡镇、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3.切实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对全县信访形势按季度进行分析,对一定时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专项分析,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重点防范,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提高信访工作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以督查问效为推力,激发信访工作人员热情
1.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突出对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的考核。全面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领导干部要建立信访工作实绩档案,确保信访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落实信访督查工作常态化。通过信访工作专项督查和部门联合督查的方式,对“五包一”信访积案、上级交办信访事项、日常信访事项办理、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工作等进行督查,推动责任部门落实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联合接访、信访事项简易办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程跟踪、公开评价、回访督办”工作机制,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3.严格信访责任追究。深入学习《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新晃侗族自治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并抓好落实。强化信访考核结果运用、点对点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切实加大责任倒查和问责力度。重点加强对引发信访问题或造成矛盾激化的责任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弄虚作假、包案化解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
4.完善信访听证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信访积案的化解,建立完善的信访听证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访听证工作,规范我县信访积案结案程序。从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以及县信访积案“五包一”中进行筛选,挑选部分案件列入信访听证工作中,简化信访听证程序来化解积案,逐一将我县的积案进行“清零”。
六、以强化信访工作队伍素质为基础,努力实现我县群众理性信访工作目标
1.加强业务培训和信访专干轮训,全面增强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为全面推进法治信访筑牢基础。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突出政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增进群众感情,加强与周边县市的信访工作交流,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印发的“八项规范”要求,集中开展培训一次,针对业务不熟悉的专干单独培训。同时,在单位内部开展内训工作,全面了解各业务口的工作要求和流程,让每个工作人员对整个信访工作条块清楚,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纪委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深入落实。要求干部职工加强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事迹、“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整治活动。
3.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信访干部的关心力度。严格按照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厅字〔2016〕32号)和《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湘办〔2017〕30号)的要求,调优配强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把信访干部的使用、交流纳入本部门干部交流规划,形成制度,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湘办发〔2019〕7号)要求,深入推动信访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形成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能力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盘谋划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真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信访干部,为信访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把广大信访干部建设成为一支“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深厚的人民情怀、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过硬的责任担当、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的“五有信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