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09:43 信息来源:新晃县信访局

局各股室: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分工安排,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  清  

    副组长:杨 檠

    成  员:杨大文  吴吉军  杨燕芬  杨  拯  杨  荣  姚文钦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姚文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组职责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情况,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3.加强对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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