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2026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6-05-13 10:37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央、省、市统计法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紧扣统计工作职能,推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统计调查、数据核算、执法监督全过程。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统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压实全员普法责任,全方位、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真实统计的法治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二、重点普法内容

基础性法律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治政策性文件。

三、工作安排

(一)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核心任务,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普治并举,推动统计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每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乡统计人员及重点统计调查对象,系统学习基础性法律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治政策性文件。

(四)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定向普法,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三类重点群体开展靶向宣传,强化关键少数普法,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将统计法治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通过专题宣讲、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企业主体强化业务培训,在报表布置、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中开展嵌入式普法,让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核心内容,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处理统计业务,实现普法宣传精准滴灌。

(五)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努力营造领导干部依法管统、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数、社会公众依法监督的统计法治社会氛围,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全面筑牢,为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把握农业普查时间节点,有节奏、有重点地开展普查宣传。

(七)深化以案释法教育,筑牢依法统计防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常态化开展统计以案释法与警示教育活动,聚焦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将以案释法与统计执法检查、业务指导、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引导统计干部、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切实发挥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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