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49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造假、保真实、优服务”主线,把法治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研究法治工作6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全年讲授法治专题党课2次,主持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学习4次,亲自审定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切实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月”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省统计法治知识网络培训,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民法典相关内容。
三、严格规范执法,着力提升统计执法公信力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到检查有记录、取证有影像、文书有归档;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违法行为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为主,全年未发生因统计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对工业、投资、商贸等重点专业数据开展核查。严格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制度,全年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
四、深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利用乡镇赶集日、企业走访、数据核查等时机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向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对领导干部,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对企业统计人员,结合年报定报培训开展“以案释法”,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对社会公众,重点宣传统计数据发布、查询、使用等权利义务,全年举办各类法治培训18期,培训对象1200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