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0:52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也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面施行、《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法治要求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方向把关,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把党的领导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将新修改统计法“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写入本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统计业务制度规范。凡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举措,一律先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位法规定,再结合本县实际细化落实,确保不偏离、不走样、不变通。

(二)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执法文书,严格核对是否准确体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本意,防止以口号代替措施、以原则代替操作。

(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措施切实可行。围绕我县产业结构特点和基层统计力量现状,不搞层层加码、不作脱离实际的要求。执法检查计划按专业、按风险分级确定抽查比例;普法宣传按对象分层设计内容;业务培训按岗位精准安排课时。全年各项措施均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检验标准,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

二、优化整体结构,做到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表述准确

(一)主题聚焦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全篇工作紧扣“依法统计、数据真实”这一主题展开,各项工作均指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避免面面俱到、平均用力。

(二)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按照“政治引领—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公开服务—监督问责—队伍建设”的逻辑链条组织工作内容,各板块之间边界清晰、互不交叉重复,形成闭环。

(三)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坚持一事一议、一条一策,每条措施均有具体抓手和量化指标,减少空泛表述和修饰性语言。全年形成法治类工作总结、报告、方案等文稿46件,平均篇幅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可读性和操作性明显增强。

(四)表述准确规范。统一使用法定称谓和规范表述,如“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账”“统计监督”“处分处理建议”等,不使用自造概念和模糊用语;涉及法律条款的,一律注明条次并核对原文。

三、严格文风表达,坚持实事求是、庄重严谨、精简高效

(一)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效。成绩用事实和数据说话,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全年随机抽查检查企业(单位)21家,未发生因统计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准确规范使用法言法语。引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时,严格按原文表述,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防止过度执法、重复检查。

(三)精简高效、讲求实效。压减会议文件和报表负担,合并同类督查检查3项,取消无法律依据的报送事项5项;执法检查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单次检查时间平均压缩30%,切实为基层和企业减负。

四、搭建逻辑框架,做到全面系统、重点突出、条理清晰

(一)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依照新修改统计法第六条关于构建统计监督体系的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统计监督,对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等重点专业数据质量开展核查,配合上级统计督察做好自查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按期销号。

(二)深化普法宣传与法治教育。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将统计法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举办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辅导3期;面向企业统计人员和普查人员开展培训22期、1360人次。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治内容14次,参加上级统计法治培训10人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案例指导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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