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网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03 10:47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消除责任社区网格内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晃应安委〔2026〕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网格全覆盖、排查无盲区、整改零容忍”的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下沉到责任社区网格,与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人员等协同配合,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与培训阶段(6月1日—6月5日):完成干部职工动员、网格分配及消防安全排查业务培训。
2.集中排查阶段(6月6日—6月20日):各股室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对应网格,对照排查清单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3.整改复查与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对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形成工作台账。
三、参与人员及网格分配
1.参与人员:各股室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2.网格分配: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晃办发电〔2025〕16号)中明确的责任小区和责任路段划分。
四、排查重点内容
1.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楼梯间、走廊、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或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或占用。
2.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充电、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3.消防设施器材: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配件是否齐全;灭火器是否过期、压力是否正常;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燃气管道是否被包裹或泄漏;厨房是否配备灭火毯;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5.易燃可燃物品:楼道、电缆井、管道井内是否堆放纸壳、塑料等易燃物;住宅阳台、窗外是否堆放易燃杂物。
6.消防车道与登高面:消防车道是否被私家车、摊位等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绿化、障碍物遮挡。
7.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家庭是否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是否存在卧床吸烟、明火取暖等危险行为。
8.其他常见隐患:违规储存汽油、柴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无证上岗等。
五、排查方式与处置流程
1.“敲门入户”查:干部职工在社区网格员引导下,逐栋逐户(特别是老旧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开展“敲门行动”,填写《消防安全隐患入户排查清单》(附件1),商用独栋或多层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2),并由住户(商户)或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
2.即查即告即改:对发现的能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如清理楼道杂物、移除飞线充电等),劝导责任人立即整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隐患,拍照取证并详细登记。
3.分类移交处置: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内的(如消防设施损坏),移交物业限期整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如占用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移交消防救援局或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属于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的,按分工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由社区汇总后报乡镇,再由乡镇上报县消防救援局后提请挂牌督办。
4.闭环管理:各股室要建立“排查—移交—整改—复查—销号”工作台账,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消防安全摸底排查及安全问题隐患清单》(附件3)发工作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各股室须在排查前对全体参与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名干部职工“会排查、会记录、会宣传”。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干部职工在排查过程中要同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发放防火宣传资料,鼓励居民自查自改隐患,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