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双公示管理(行政处罚)八期

发布时间:2026-10-08 11:20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处罚机关

违法行

为类型

行政相对

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执法结论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严重违法行为

新晃县工业园辉煌加油站

晃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0号

停止使用

2026年8月12日,我局消防监督员依法对新晃县工业园辉煌加油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站房吊顶内敷设的电气线路未进行穿管保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2026年8月17日,该单位向我局申请提前复查,经复查,发现该单位站房吊顶内敷设的一处电气线路(弱电线)的穿管保护措施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6〕6号)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新晃县工业园辉煌加油站责令停止使用逾期未做穿管保护措施的弱电线的行政处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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