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双公示管理(行政处罚)九期

发布时间:2026-10-28 08:58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处罚机关

违法行

为类型

行政相对

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执法结论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一般违法行为

湖南弘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晃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1号

罚款

湖南弘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照规

定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

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消发

〔2026〕6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湖南弘翔消防检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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