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双公示管理(行政处罚)五期
发布时间:2026-08-14 17:5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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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违法行 为类型 |
行政相对 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执法结论 |
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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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
一般违法行为 |
湖南盛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晃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7号 |
警告 |
对湖南盛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位于新晃县晃州镇宏兴苑小区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未对小区住宅楼入户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湖南盛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
2026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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