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6 08:42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晃农组发〔2025〕29号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对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计划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资金规模及项目安排
(一)调整规模
此次资金调整规模共20万元。
(二)项目安排
将2023年度新晃尖锋坡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高山葡萄品质提升项目调整为湘客无公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项目。
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并由公示主体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三、规范项目实施
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相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验收、报账,规范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抓紧项目施工进度。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整变更计划明细表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新晃侗族自治县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变更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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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 |
申请调整变更后新项目 |
项目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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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村名称 |
项目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原项目文号 |
项目投入(万元)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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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合计 |
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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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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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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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冲镇 |
大堡村 |
种植业基地 |
新晃尖锋坡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高山葡萄品质提升 |
建设标准设施葡萄园、申请认证和品牌推广 |
晃委乡振组发〔2023〕8号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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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湘客无公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 |
蔬菜种植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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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25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