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24 09:43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
晃事务发〔2026〕4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15日至11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12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问题逐项研究,制定印发整改方案,细化4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审定整改方案,定期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整改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督办、全程跟踪。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靠前指挥、逐项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见底见效。
截至6月18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0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2项,清退补缴党费3946.7元,问责追责7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落实审计整改有不足
1.问题1:2024年5月28日至7月23日,县审计局对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进行了审计,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该中心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增设专门板块,逐条详细说明2024年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内容完整真实。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民主生活会报告”衔接台账,明确审计、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必须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固定专题内容,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汇总核稿,报主要负责同志审签。三是将监督整改情况说明纳入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重点,主要负责同志对材料完整性负总责。
2.问题2:审计指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历届主要负责人在报账发票上签“核”,2024年报账仍存在该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审批签字流程,明确主要领导不再在报账发票上签“核”,2万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须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后支付,由分管财务领导履行签字审批权责。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财务审批规范与流程要求。三是建立月度票据复核、季度执行汇报常态化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单位支出管理制度。现已完成全流程规范,权责划分清晰。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有温差,履职尽责有短板
3.问题3:成本管控不严。“后勤总管”责任担当不够、把关不严,行政中心管理成本较高,2021—2025年,物业、安保、维修、水电气等固定支出总计3400.9万元,年均680万元。如,2021年采购和安装四号楼侧面分类垃圾站花费5.4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行政中心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细化物业、安保、维修等支出的预算编制、审核与执行标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二是规范采购支出审批流程,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开展必要性论证与价格比选,2万元以上项目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三是通过落实行政中心运行管理核算制度建立季度成本分析机制,按月归集物业、安保、维修、水电气全口径支出,开展同比、环比对比,及时排查能耗浪费、虚高收费、低效维修等异常开支,每季度结合月度核算情况开展成本管控自查并制定压降节约举措。
4.问题4:采购管理不严。2021—2025年该中心共组织13个政府目录内采购项目,有五个项目交由第三方代理机构,为此支付代理费4.5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代理机构委托审批,所有政府目录内采购项目委托第三方代理必须经集体研究论证,杜绝随意委托。二是规范代理费支付审核,参照政府采购规定及内控流程,严格核查支付标准与依据。三是通过修订《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细则》的方式完善采购内控机制,细化采购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三级岗位职责清单,定期开展采购合规培训,强化源头管控。
5.问题5: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不及时。2024年11月23日新修订的《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仅在党政机关工作群内进行了传达,各单位对文件精神吃不透、把不准,时常向该中心咨询。党中央于2025年5月2日实施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件精神至今未组织全县各部门集中学习,未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照文件、结合工作开展自检自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官方办公平台向全县各单位正式转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扩大政策传达覆盖面。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政策答疑,及时回应各单位业务咨询,确保政策要求准确传导。三是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照文件开展自检自查,梳理问题短板并逐项整改。
6.问题6: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研判不够到位,风险点不够具体。对物业、安保及公车平台聘请的工作人员在意识形态宣教工作提醒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班子、各科室及物业、安保、公车平台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责任,定期专题研究部署。二是通过严格落实月度专题研判、季度专题会议制度固化风险研判机制,将物业、安保、公车平台全部聘用人员纳入全覆盖排查范围,细化各类人员专属风险清单,建立分级分类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同步配套常态化宣教、日常监督管控举措。三是将所有聘用人员纳入日常宣教范围,通过岗前培训、定期例会、工作群提醒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保密纪律和服务规范教育。四是明确业务分管领导布置工作时同步强调意识形态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提醒。
7.问题7:新能源公务车配备占比较低。全县党政机关共公务用车166台,目前仅配置6台油电混动公务车,纯电动新能源车尚未配置。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202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工作计划,明确购置10台纯电动应急保障公务车,总预算180万元,优先满足老旧燃油车淘汰置换需求。二是主动对接县财政局,争取购置经费保障,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各项审批流程有序推进。三是强化购置审批把关,将新能源汽车配备要求作为车辆更新审批核心内容,从严控制非新能源车辆审批。
8.问题8: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跟不上。行政中心登记在册的干部职工车辆共1777台,其中新能源电车约100台。目前,除地下车库有两台慢充设施外,整个行政中心尚未建设能满足电动摩托车和新能源电车的充电设施。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行政中心充电需求全面调研,结合场地、电力条件编制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分步实施计划。二是主动对接县发改、住建、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就规划选址、配电增容、运营模式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题协商,争取政策与技术支持。三是立足现有条件,快速补齐短板,目前已在行政中心一号侧面楼摩托车停车库新增电动摩托车充电电源20个,在四号楼外围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个,初步缓解了干部职工电动车辆充电难问题。
9.问题9: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工作不力,“重调度、轻监管”。对乡镇和事业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公车指导监督不到位,运用“互联网+监督”系统预警和闭环管理不够,对乡镇和事业单位公车使用存在问题多以口头形式进行交办和提醒,对未实行一车一卡等常见问题未形成提示函,未有效跟踪整改,个别乡镇因此被市纪委发现,2025年安装新系统后仍出现115次预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细化岗位监管责任,明确“互联网+监督”系统预警处置流程。二是通过出台《全县公务用车互联网+监督系统预警处置管理办法》建立月度监管报告制度,定期梳理调度、预警、处置情况,形成报告向上级和监督部门报送。三是规范问题交办机制,所有问题一律出具书面提示函,跟踪整改进度,实行闭环管理;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外部监督。
10.问题10:公务接待指导检查未全覆盖。该中心对公务接待的监督指导主要集中在县直机关单位,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县直部门下辖二级机构在公务接待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检查监督少,出现多起因违规接待和违规吃喝问题被立案查处,10人受处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多部门联合督查机制。联合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单位开展公务接待及加班餐审批专项督查1次,覆盖县直部门、下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各乡镇,督查梳理共性问题1项:部分乡镇、单位加班餐存在事后审批、用餐申请与就餐时间逻辑矛盾等流程不规范问题。二是织密常态化监督网络。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县直部门二级机构全面纳入公务接待、用餐全流程监督,分类制定监督检查清单,分批开展滚动抽查,消除监督盲区。三是做实政策指导与痕迹化管理。依托湘办通平台推送公务接待政策文件,组织全县办公室系统开展公务接待专题业务培训;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完整留存督查、整改台账,做到监督全过程留痕、可查可溯。
11.问题11:资产管理底数不清。公物仓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建立仓内物资总台账,出库入库登记不及时、不全面;信息共享少,自2023年建仓以来,仅对掌上电脑入仓情况发布共享信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公物仓管理办法》,明确物资出入库必须即时登记,详细记录资产信息,建立完整的仓内物资总台账,实现全程留痕。二是通过完善《公物仓管理办法》建立季度信息共享机制,每月梳理物资入仓、出库、存量盘点信息,编制闲置资产调剂清单,依托湘办通、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联络群定向推送,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跨单位调剂使用效率。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公物仓日常管理,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台账登记与信息共享情况,压实管理责任。
12.问题12:全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进展缓慢。全县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面广,所需资金较大,目前,该中心仅完成确权登记20本,离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权属登记工作面临的资金缺口、历史遗留问题,争取经费保障与政策支持。二是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协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合力破解产权界定、资料补正等堵点问题。三是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原则制定分期办理计划,优先推进权属清晰、资料齐全的房产登记。2026年以来,已确定第三方测绘服务机构,召开专项协调会推进工作,新增完成产权登记5处。
13.问题13:食堂“一卡通”推广应用力度不够。食堂“一卡通”已于11月正式启用,安装“一卡通”应用系统的单位食堂72个,社会食堂3个。单位食堂局限于公务接待,社会食堂服务面不宽、可选范围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开展多轮操作培训与宣传讲解,普及一卡通优势与使用规范,干部职工对一卡通的知晓度、使用率明显提升,主动用卡习惯逐步养成。二是拓展使用场景,加快完善一卡通使用体系,完成小胡砂锅狗肉馆、恒菲餐饮店等6家试点社会食堂对接及系统部署调试,合作商户数量显著增加;同步与合作社会食堂签订服务协议及配套考评细则,明确食品安全、服务标准、退出机制,规范运营管理。
(三)反馈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不够,维护干部职工利益不够
14.问题14:中心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岗双责”意识有待加强。2023年至2024年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仅传达组织学习文件,没有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班子主体责任与成员“一岗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每季度研究督促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形式,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围绕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核心领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跟踪落实。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聚焦采购、财务、资产等关键环节建立防控台账,每半年开展1次“回头看”,动态更新防控举措。
15.问题15:车辆处置不严谨。2024年3月,省机关事务局对更新公车提出了必须达到“双同时”标准的要求,该中心于同年7月拍卖14台公车,9台未达到双同时标准。其中,有两台车服务年限短、行驶里程少且维修不多,因评估结论为内饰陈旧即拍卖。同时,经统计2021—2024年车辆维修情况,进行过发动机或变速箱大修且维修费用超过3万元且达到双同时标准的有10台,但未见处置,仍在运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处置流程》,明确“双同时”标准判定规则,对拟处置车辆的年限、里程、车况进行综合评估,严把处置准入关口。二是全面排查存量公车,对10台符合处置条件的车辆按流程完成评估、报废及拍卖工作,相关手续全部合规办结。三是组织公车管理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定期开展车辆处置监督检查,对违规处置问题严肃问责。
16.问题16:维修管理漏洞较多。公车维修存在维修期间有派车任务、维修时间与行驶轨迹不一致,大额维修未及时报批等现象。如,2022年一车一档保存的维修票据共6万余元,上传至系统保存的维修费用为15.4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维修期间派车管理,车辆报修后维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派车任务,杜绝维修与使用冲突。二是统一维修时间登记标准,严格记录车辆进场、出厂时间,确保与行驶轨迹一致,驾驶员确认后再签字结算。三是完善大额维修报批流程,300元以上维修必须提前报批,规范审批权限。四是完成历史维修票据全面核对整改,实现纸质票据与系统数据完全一致。
17.问题17:处置欠缺合规性、合理性。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该中心集中处置6批次固定资产,由第三方回收机构负责回收,其中,四批次资产委托该机构对接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由其垫付评估费。经查阅财务凭证,2025年3月5日处置资产的评估费已支付给该回收机构,而其未能提供支付给评估公司的凭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厘清评估委托、评估费垫付结算、票据留存各环节规范与责任;二是专项核查2025年3月支付广西万狐公司6500元评估费无转交评估公司凭证问题,督促该公司完成款项支付,补齐评估机构收款收据、银行转账流水、增值税发票全套资料归档;三是完善第三方回收机构管理制度,明确垫付评估费必须留存完整付款凭证,缺失凭证不予结算;四是建立资产处置全流程台账,常态化复核评估付费票据,堵塞资料缺失、资金支付无依据漏洞,保障处置程序合法合规。
18.问题18:未按规定处置资产。未按2023年《新晃县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履行处置审批程序,未审批即处置、先处置后审批、未评估即处置等情况共6起,涉及资产原值134.58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资产管理、财务人员专题学习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处置程序与纪律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处置”原则,所有资产处置必须履行完整内部审核与报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处、边处边报。三是完成存量问题整改,后续处置全部依规履行审批手续。
19.问题19:采购保证金管理不严。2020年8月采购的职业中专二楼食堂设施项目质保金1万元至今未退还,2021年1月采购的纪检监察信息安全平台项目在中标方申请退还时才于6月退还到位;2020年采购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项目质保金于2024年10月才退还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督办存量质保金退还工作,督促中标单位补全材料,目前所有存量质保金已全部办结退还。二是规范保证金管理,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法定情形外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确需收取的,明确退还时限与流程。三是组织采购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20.问题20:公车维修服务项目招标不合理。2025年采购公车维修服务项目,将68辆公车维修分成两个标的采购,明确每个标的34台车25万元/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采购业务人员专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重点掌握项目分包、预算编制等合规要求,提升专业能力。二是通过落实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建立采购、财务、业务部门联审机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开展联合核查,重点审核项目分包方案、预算标准、采购方式等内容,全部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布采购文件。三是重新梳理公车维修服务采购思路,规范招标全流程管理。
21.问题21:食堂餐饮菜品不够丰富。满意度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用餐率从2022年62%下降至2024年38%。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菜品供给,自2026年2月起完成菜品升级,丰富早午餐品类,新增多种特色餐食,开通线上点餐与特色餐预订服务。二是重新制定满意度测评方案,围绕菜品质量、丰富度等核心维度科学设置指标,定期开展职工满意度调查。三是常态化公示每周菜单,主动收集职工意见并动态调整菜品。
22.问题22:食材采购来源管理把关不严。食堂采购的供货合同不完整,主要供货种类不明确,部分物料供货时间有涂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完善供货合同,明确供货种类、规格等核心条款,严格合同生效审核,杜绝条款缺失合同生效。二是规范供货单据管理,要求供货时间如实填写、严禁涂改,确需变更的须供需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变更说明,由采购经办人逐一核对。
23.问题23:接待上级部门公务活动存在事后审批,2021年因公务接待产生的工作人员加班餐申请时间与用餐时间逻辑错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强化规矩意识,杜绝同类问题再发。二是细化接待审批三级审核流程,明确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职责,经办人先核对时间、人员等要素,再逐级审核签字,确保信息逻辑严谨。
(四)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和教育管理有短板,管党治党待加强
24.问题24: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专业化程度不够。处理问题按习惯处理,在项目维修、招标采购、公车和资产管理等方面上未按照管理制度和约定执行,未形成合同管理思维。如,国家行业标准对中央空调核心部件维保期为3—5年,2022年采购食堂中央空调时采购文件仅提出一年半的维保期,实际执行又只按一年维保期起算,于2024年7月起又花费56700元/年进行固定维护。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采购、合同管理专题培训,以2022年食堂中央空调采购维保期仅约定1年半、远低于国家3—5年行业标准,后期每年额外支出56700元维保费用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行业标准与合同管理意识;二是梳理项目采购、设备维保工作流程,制定采购文件标准审核清单,明确大型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维保行业标准;三是建立采购合同多部门前置联审机制,采购文件、正式合同签订前对接财政部门复核条款,从源头杜绝维保期限等关键条款设置不合规问题,防止额外运维资金支出。
25.问题25:对公车平台驾驶员管理不够严格。2021—2024年,公车平台共有16人次违反驾驶员管理规定被通报并扣发绩效,9人因未安全行车承担全责。该中心未严格按照驾驶员管理规定予以落实到位,未能提供扣发绩效的相关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2021—2024年驾驶员违规通报及处理情况,梳理完善绩效扣发台账。二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在岗7名违规驾驶员累计扣罚绩效950元,处罚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驾驶员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违规通报与绩效挂钩机制,压紧压实安全行车责任。
26.问题26:2022—2024年支付相关广告服务机构垃圾分类项目资金17笔共计45.3万元,除支付3笔费用在班子会进行通报外,其余未见班子集体研究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大额资金具体标准,规定所有大额资金支付必须提交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强化财务支付审核,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时须核查是否附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无相关依据的不予支付。三是明确“三重一大”决策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强化班子集体决策意识。
27.问题27:该中心2023和2024年党费计算错误,单位党员均存在未足额交纳党费的情况,两年共少缴党费3946.7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重新核算党员2023—2024年党费交纳金额,完成全部少缴党费补交工作,共补交党费3946.7元,手续齐全完备。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加强党费业务学习,提升政策执行能力。三是建立党费交纳长效机制,完善党费台账并动态更新,严格审核计算流程,每季度公示交纳情况,主动接受党员监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扛牢整改政治责任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压实各级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二)紧盯阶段性任务,加快推进落地见效
对新能源公车配备、充电设施建设、办公用房权属登记3项阶段性完成事项,严格对照整改计划和时间节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目标。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完善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公车管理、采购管理、党风廉政等领域制度体系,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把巡察整改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后勤保障能力、推进厉行节约、强化廉政防控、优化干部队伍的实际动力,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6228218;邮政信箱: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邮编419200;电子邮箱:xhxjgsw213@163.com。
新晃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和接待服务中心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