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6-06-30 16:58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6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世新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县领导谭诚、陆奇文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会议要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抓好问题反馈整改,推进溯源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各项工作。要依法履行好划分选区、选民登记、组织投票等职责,充分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严把代表的政治素养关、综合能力关和结构比例关,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平稳有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廖敏同志为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黄俊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马稚钦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任命张毅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蒲淦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彭云平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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