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残联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6 10:37 信息来源:残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新晃县残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为指导,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布县残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新晃县残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晃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理事长任组长,落实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会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省、市残联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2016年,我会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8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2016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残联系统信访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残疾人信访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2016年,接待来信来访残疾人232人次,信访案件办结处理率为100%。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会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少、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增加公示栏、印刷便民手册等,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丰富的形式和平台。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和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