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25 11:25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府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努力增收节支,克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困难,全县财政经济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圆满完成了调整后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2013年收入完成情况

  2013年预计(下同)完成县级财政总收入313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9%,较上年增收4335万元,增长16.02%;完成财政收入总计131425万元(含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收入 88913万元;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15万元;基金收入 12633万元;国债转贷地方收入21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764万元。

  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是:

  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0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6%,较上年增加3004万元,增长17.7%。②上划中央级税收完成887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5%,较上年增加937万元,增长11.8%。③上划省级税收完成250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8%,较上年增加394万元,增长18.7%。

  分部门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是:

  ①国税部门完成20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9%,较上年增加327万元,增长19.4%。②地税部门完成125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7%,较上年增加1863万元,增长17.5%。③财政部门完成55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加814万元,增长17.4%。

  (二)2013年支出完成情况

  2013年完成财政支出总计131420万元(含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 10407万元,增长8.6%。其中:列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90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45579万元;基金支出完成11749万元;上解支出127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816万元。

  净结余5万元。

  由于省财政年终决算还未完成,如果年终决算数据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如实报告。

  在2013年的预算执行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促发展稳增长,增强财政实力。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县人大的决议决定,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手段,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协调,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和房地产税收减幅较大的困难,积极与各执收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跟踪收入进度,及时分析收入态势,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源监控,强化征管措施,促进主体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预计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31390万元,增长16%,全面完成了市对县的考核目标任务。在全市13个县市区中,增幅排名第一,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排名第二。二是积极对接,争取资金扶持。认真研究分析中央和省出台的扶持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策划项目,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资金的工作力度,争取预算内各类项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达34645.3万元,并成功申报将我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偿范围,每年将获得4300万元补助资金。三是培植财源,扶持企业发展。研究提出企业贷款奖励办法以及投资兴业优惠政策,鼓励银行向县域内企业贷款。落实企业各项扶持和发展资金2248万元,促进县域企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

  2、优结构保民生,提高民生福祉。坚持为民理财理念,加大民生投入。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政策性教育资金投入到位,预计教育支出20458万元,促进了城乡教育快速发展。二是助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投入8891万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3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280元,地方财政配套部分全部配套到位。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本药物制度一体化村级卫生室由51个增加至73个,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达到1259万元。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四是促进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投入文化体育传媒资金 740万元,支持“三馆”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创作文化精品。

  3、增投入惠三农,统筹城乡发展。一是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实施“以奖促治”办法,筹集611万元资金带动1400多万元投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二是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1222万元资金,带动社会资金1961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4个;投入水利专项资金1400万元支持“五小”水利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抗旱应急、人畜饮水等重点工程。三是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卡通”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共48项9488万元。四是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共投入850万元,促进嘉信、老蔡、龙脑樟等龙头企业壮大成长。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积极推广农业保险,财政配套补贴资金153万元,有效防范了农业风险。五是加快农村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发放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315万元,帮助城乡劳动者创业;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1180万元,增强民族企业市场竞争力。

  4、推改革强管理,完善管理机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选择11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报试点,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首次向公众公开财政预决算,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暂停公务卡结算金额为零的单位授权支付申请和财政资金调度。二是出台了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基金收支行为。三是认真落实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全年开展财政评审228项,送审金额48444.5万元,审定金额38537.3万元,审减金额9907.2万元,平均审减率20.5%。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预计完成政府采购规模10178万元,节约资金912万元,节支率达到9%。五是大力倡导厉行节约。积极将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纳入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采取严控标准、严格审批、严肃纪律等有力举措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预计全年“三公经费”较年初控制数节支5%以上。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富民强县目标和“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县第十一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切实优化财政支出,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加强财政管理,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财政预算拟安排如下:

  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6100万元,增长15%。财政预算收入总计79873万元(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⑴地方财政收入345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31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1202万元);⑵上级补助收入41538万元;⑶上年结转收入3816万元。

  财政预算支出合计79868万元(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上解支出 135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39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81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0802万元。

  预算结余5万元。

  三、攻坚克难,努力完成2014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多管齐下保增收,奋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加强与国税、地税等征收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税收相关政策调研,完善税收征收考核办法,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二是强化税源管理,大力推进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密切关注经济结构、税源结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变化,强化监控措施,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挖掘增收潜力。坚持大小税源一起管,大小税种一起抓,加强对达产企业、在建项目、非煤矿山、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力争2014年财政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5%。

  (二)多措并举培财源,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壮大财源税源基础。一是全力支持工业集中区建设。认真落实省长杜家毫在新晃工业集中区调研会上讲话精神,积极向省、市汇报,争取省、市每年1亿元资金及时到位。积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工业集中区“四通一平”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二是努力推进特色项目申报。依托“一石、一牛、一树”的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继续争取黄牛产业和矿产品精加工产业纳入省级特色县域经济强县范畴,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研究制定扶持促进企业发展的财税奖补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企业落户新晃;积极兑现金融企业贷款奖励办法,鼓励县内金融部门向企业提供贷款,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四是切实优化投资环境。依法治税管费,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乱作为现象发生,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三)不遗余力惠民生,全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2014年省市县确定的民生工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安排到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切实提高民生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二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全面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大力扶持学前教育,提高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三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实效。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完善就业困难人群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四是继续巩固文化体制改革成果,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五是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六是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征地拆迁户与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迎难而进促改革,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按财力”的原则,全县193个集中核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改革,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同时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工作,增强预算信息透明度。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重;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结算百分比控制在授权支付的10%以上;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三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运行机制。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控制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偿债风险。五是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县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财政暂付款2014年年底规模在2013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和10%以上,财政暂存款年底规模在2013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五)内外并举强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一是积极开展绩效监督。选取3-5个涉及广大民生的教育、社保、农业等重点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监控。继续将“三公”经费控制工作纳入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切实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在2013年基础上努力压缩10%以上。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财政监督检查措施,强化对全县23个乡镇财政日常监管;加强重点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密切掌握项目单位资金收支、结余、工程进度等情况,建立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四是完善财政外部监督。发挥审计、监察监督职能作用,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财政政策有效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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