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15-07-09 10:51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重绩效”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狠抓增收节支,严格依法理财,基本完成了调整后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预计(下同)完成县级公共财政收入329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收1570万元,增长5%;完成财政收入总计152123万元(含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5563万元;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410万元;国债转贷地方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50万元。

  县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是: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4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加1355万元,增长6.76%;上划中央级税收完成897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加143万元,增长1.61%;上划省级税收完成257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加73万元,增长2.93%。

  分部门的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是:

  国税部门完成98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与上年持平;地税部门完成1706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6.65%;财政部门完成602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较上年增加537万元,增长9.77%。

  分税种的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9008万元,较上年下降5%(下同);营业税完成5925万元,增长5%;企业所得税完成2482万元,下降5%;个人所得税完成1167万元,增长15%;消费税完成34万元,与上年持平;资源税完成357万元,增长5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27万元,增长5%;房产税完成358万元,增长5%;印花税完成148万元,下降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04万元,下降5%;土地增值税完成2268万元,增长10%;车船税完成174万元,增长21%;耕地占用税完成1395万元,增长10%;契税完成1741万元,增长12%;烟叶税完成400万元,与上年持平;非税收入完成6472万元,增长9.43%。

  2014年完成公共财政支出150295万元(含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 24633万元,增长19.69%。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825万元,净结余3万元。

  公共财政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完成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67万元,较上年下降6.32%(下同);(2)国防支出259万元,增长44.69%;(3)公共安全支出5112万元,增长12.3%;(4)教育支出22602万元,增长11.59%;(5)科学技术支出231万元,下降17.5%;(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7万元,下降29.4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92万元,增长32.1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48万元,增长35.08%;(9)节能环保支出5462万元,增长67.65%;(10)城乡社区支出2809万元,增长59.6%;(11)农林水支出21781万元,增长7.19%;(12)交通运输支出7914万元,增长560.6%;(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10万元,增长102.56%;(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25万元,下降6.96%;(15)金融支出2030万元,增长5386.49%;(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07万元,增长55.52%;(17)住房保障支出2127万元,增长119.28%;(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9万元,下降54.44%;(19)债务付息支出781万元,下降37.02%;(20)其他支出642万元,增长157.8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781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23万元),上级补助4365万元,上年结转6464万元,收入总计18641万元,较上年下降6.95%;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497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254万元),较上年下降25.11%,结转下年支出3670万元,收支平衡。

  由于2014年预算执行还未完成,年终决算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如实报告。

  在2014年的预算执行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稳增长,财政收入适应新常态。2014年是近年来组织财税收入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下降、支柱产业发展放缓、政策性减税等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四大家领导果断决策、科学指导,财税部门积极贯彻执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着力抓工作协调,抓征管联动,抓重点税源,保证了公共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下的新常态。预计全年完成县级公共财政收入32960万元,增长5%,全面完成了市对县的目标考核任务,在全市13个县市区中增幅排名前列。

  2.惠民生,民生建设体现新作为。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2260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5.04%,同比增长11.59%,重点支持5所合格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以及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改扩建等“安学”工程。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资金8680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932.65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77.18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7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6142.62万元、新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资金2691万元、高龄补贴资金243.8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92.7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三是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补贴45项,补贴资金9776万元。完成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112个,财政奖补资金1125.17万元,带动其他资金投入2495.59万元。四是支持“三创”工作。安排4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高计生服务质量、强化综治维稳阵地建设,全面提升了全县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3.促发展,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积极向上争取支持,2014年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争取上级对我县各类专项补助资金69848万元、中央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00万元,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继续支持政府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不断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推动重点项目与银行信贷资金的直接对接。截至2014年11月底,经投公司融资余额达47335万元,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投入2000万元,助推县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同时,积极消化历史挂账和偿还债务,共偿还本金和利息19332万元。

  4.重绩效,财政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视财力”的原则,全县187个集中核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改革,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配合省财政厅开展10项专项资金评价,自行开展6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努力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三是安排22个政府工作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努力构建公共财政资金防治腐败的新机制。四是规范财政评审程序,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大力提高了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县财政评审中心共受理预(结)算评审项目304个,送审金额56631.58万元,审定金额44134.97万元,核减金额12496.61万元,平均核减率22.07%;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4080万元,节约资金1506万元,节支率为10.7%。五是大力倡导厉行节约。继续将厉行节约工作纳入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配合县纪委抽查全县30个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对“三公经费”超标的单位,下达停止报账通知单,严控“三公经费”超支行为。

  一年来,通过努力, 全县财政工作和县财政局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财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国外贷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前20强”、“全市财税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绩效评估红旗单位”等多项荣誉。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在国内经济下行的形势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支平衡难度不断加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改革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对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妥善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县第十一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征管保增长,培植财源促后劲,优化支出惠民生,深化改革增活力,严格监管提绩效,改进作风强效能,全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财政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拟安排36916万元,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23985万元,增长12 %,返还性收入拟安排21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拟安排461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拟安排31612万元,调入资金(基金)拟安排16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拟安排1825万元,累计可安排收入107353万元(2015年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和新增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可预计,未列入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安排11372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12万元;(2)国防支出168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4061万元;(4)教育支出19092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262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9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6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06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3050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1647万元;(11)农林水支出19020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1121万元;(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69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34万元;(15)金融支出35万元;(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07万元;(17)住房保障支出908万元;(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7万元;(19)债务付息支出1697万元;(20)其他支出133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预算缺口6371万元,预算缺口资金有待通过上级新增转移支付弥补,预计将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94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70万元,合计总收入13148万元。支出拟安排13148万元。其中:基金支出773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670万元,上解支出100万元,调出基金164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2984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6518万元,县级配套2547万元,缴费收入10423万元,利息收入361万元。支出拟安排2569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415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6888万元,滚存结余21046万元。

  (四)部门预算情况

  2015年,按照“公用经费按标准、人员经费按政策、项目经费视财力”的原则,以2014年公用经费标准和2014年10月工资在册人数为准,分七类七档安排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按照2014年第三步规范津补贴标准执行,并将妇女卫生费由每人每月15元增加到每人每月50元。

  按照上述经费安排标准和全口径归集原则,全县186个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部门预算收入拟安排135843.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60106.8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30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8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9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2934.5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8.6万元,其他收入16184.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101.28万元。

  支出拟安排135843.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3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8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439.3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6519.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087.7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48万元,债务利息支出3247.25万元,其他支出987.24万元,上缴政府统筹支出9493.71万元。

  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拟安排5066万元(不包括工程类),其中:购买货物类拟安排4210万元;服务类拟安排856万元。

  (六)县工业集中区预算情况

  2015年县工业集中区预算总收入377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262.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万元,其他收入14252.64万元,上年结转11272万元。预算总支出377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3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9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042.39万元,债务利息支出3104.2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七)应列未列情况

  因财力有限,未能列入财政预算的应列未列项目31项,总金额22858万元。建议视财力情况,列入当年调整预算或次年预算支出。

  若2015年预算执行中出现超收或短收情况,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落实县第十一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和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201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强化税源管理,实行综合治税,确保应收尽收,力争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较上年增长1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求一般性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控制各项新增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在2014年22个政府工作部门进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基础上,拟全面实行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夯实财源基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工业集中区“四通一平”、标准化厂房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大力支持60周年县庆项目建设,确保6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顺利进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深化“营改增”改革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大力支持凉伞、鱼市等小城镇提质扩容,构建县城主导、城乡互助、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拟安排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4930万元。

  (三)统筹预算资金,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资金,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发展教育,改善教育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2015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拟安排教育专项支出2480万元;拟安排推进“三农”建设专项资金938万元;拟安排提升民生福祉专项资金8879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按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建立三大预算相互衔接又保持完整、独立的预算体系;推进非税收入征缴改革,明确缓、减、免、奖、返政策程序和权限,加大房地产报建和国土收入征缴;全面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性债务,逐步将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标准化流程拨付财政资金,减少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加大集中支付力度,实现集中支付覆盖全部财政资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制定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资金;推行投资评审管理改革,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变更设计审批管理、执行结果评审分离”机制,财政与审计相互监督,共同监管,实现评审覆盖全部政府性项目。

  (五)强化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来抓,打造了一支作风优良、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财政团队。扎实推进财政行为文化、财政制度文化、财政精神文化建设,提升财政部门整体形象。推进理财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廉政意识,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依法理财,廉洁理财,确保财政队伍和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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