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27 08:43 信息来源:新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缓解保障性住房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规定,2024年10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制订《新晃侗族自治县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工作,随后组织召开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部门和群众的合理建议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并先后赴怀化、会同等地进行了考察,将其有益经验吸收进了我县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制定中。形成了目前的《新晃侗族自治县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新晃侗族自治县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九章五十一条,一是明确保障对象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支持;三是明确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方式;四是明确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条件;五是明确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管理;六是明确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退出、回购的条件和程序;七是明确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机制;八是明确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明确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2、明确在配租型和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3、破解新市民、青年人及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难题;4、缓解保障性住房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美好期盼。
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