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某晖反映信访事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10-27 15:44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信访局

郭某晖于2026年8月17日向晃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反映其兄在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晃县全民健身基地项目务工期间,返回宿舍后突发脑出血昏迷,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晃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受理,现该调解事项已经办结。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结清其兄郭某全部医疗费用,并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帮助金壹拾伍万元整(含前期借支肆万元),余款壹拾壹万元于签字时付清;其兄出院休养后,双方不再相互主张民事赔偿。协议经双方签字捺印、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当场生效,双方均无异议。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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