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5 10:06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新晃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新晃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NKS-CG-2025028
3、采购项目预算:0万元
4、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5、合同定价方式:þ利率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定存服务期限 |
定存金额 |
01 |
新晃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采购 |
新晃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年 |
3000.00万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提供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的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内部管理机制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金额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格式自拟)
8、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每日09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西南角(五溪财富中心)8楼811-813室);
3、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⑤第三节资格条件的第6、第7点的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晃县财政局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地 址:新晃县晃山路66号
(3)联系人:蔡女士
(4)电 话:18797588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凯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与星光巷交汇处西南角(五溪财富中心)8楼811-813室
(3)联系人: 胡女士
(4)电 话: 1521155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