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晃侗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2 11:32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晃政发〔2025〕4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晃侗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和土地价格管理,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在土地市场中的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已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现予公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有关成果主要用于指导土地市场交易、核算土地资产量、征收土地税费,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
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1月3日公布的《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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