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08:53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晃民发〔2022〕15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慈善助学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局还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慈善助学活动,让贫困家庭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条件
具有新晃户籍,参加“2022年高考”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
其他部门已资助和免学费的院校学生不在资助之列。
二、资助标准
今年新录取的本科以上学生20人,每人资助3000元。
三、资助办法
1.本人申请。由本人或户主直接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慈善助学申请表。
2.接收申请时间: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接收申请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31日。逾期或资助名额已满,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3.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新生录取通知书;经村(社区)及乡镇签章的助学申请表;低保证、银行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严格审批公示。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将直接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进行审批,对明显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学生不予资助,将材料退还本人并讲清不予资助原因,对有疑虑的由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在新晃融媒体中心上公示7天,确无异议后,确定为慈善助学对象。
5.发放慈善助学款时间:9月20日前,逾期不再办理。
四、社会监督
活动结束后,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将在9月30日前对被资助贫困学生情况在新晃融媒体中心和新晃民政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慈善
2022年8月16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6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慈善助学申请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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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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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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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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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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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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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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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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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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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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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
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 孤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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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 理 由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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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 委 员 会 意 见 |
年 月 日(公章) |
乡(镇) 民 政 办 意 见 |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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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初审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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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申请救助理由”要详实;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所属类别证件复印件(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 3.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4.正在接受其他形式助学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