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4:58 信息来源: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 年,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升治理效能、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纳入核心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全年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4条,其中文件通知信息6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信息2全面完成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我们进一步优化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尽管本年度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我们仍持续优化申请流程,提高处理效率,确保在收到申请时能够迅速响应,准确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 多部门联合审查、分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细化审核标准,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把关。同时,建立常态化信息复核更新机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排查,确保公开信息与实际工作动态保持一致,避免误导公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提升服务便捷性。一是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再次梳理和细化,按照 分类清晰、易于查找的原则,使目录结构更贴合公众需求;二是强化平台安全防护,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和漏洞修复,确保信息传输和存储安全,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持续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开展定期自查,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公开内容合规性等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以基础性、程序性内容为主,对政策解读、数据背后的逻辑分析等深层次内容挖掘不够;

2.公众参与互动效果不佳。在线问答、意见征集等互动栏目参与人数较少,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处理和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形成良好的互动闭环。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质量。聚焦公众需求,对重要政策文件、重大项目决策等,同步发布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材料;增加数据类信息公开的深度,让公众更清晰了解开发区发展动态。

2.完善公众互动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开展园区发展征求意见等专项活动;建立意见建议处理台账,明确处理时限和反馈方式,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采纳并公开反馈,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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