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规定配备专业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5 10:18 信息来源: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未按规定配备专业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的公示
为针对此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现场调研指出的未按规定配备专业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的问题,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新晃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从2500立方米/日提升至4000立方米/日,出水水质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提升至更严格的一级A标准,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工程采用“粗格栅及集水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反应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转鼓精密过滤+接触消毒池”等复合工艺,显著提升了污水处理效能。该污水处理厂为园区自有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未依托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业废水,目前,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面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调试和试运营阶段,现有处理能力已能有效满足园区内企业的污水处理需求。运营单位已同步完善运行台账和应急预案,强化进出水水质的在线监测与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特此公示。
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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