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盛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硫酸钠废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9 16:33 信息来源: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南盛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万吨/年硫酸钠废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湖南盛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
邮箱:805618849@qq.com;
联系人:肖总,联系电话:1818890881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mee.gov.c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网络链接获取公众参与调查表或提出意见。具体方式如下。邮箱:805618849@qq.com;邮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新晃产业开发区湖南盛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在公示期间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