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9 09:23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加强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和重点村扶贫开发的政策研究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扶贫交流与合作,争取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引进并组织实施;积极拓展民间扶贫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扶贫捐助资金。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扶贫办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新晃县扶贫产业服务中心。现有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人10,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收入2542.99万元,比上年减少3314.52万元,减少了56.59%,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支出减少,同时我办支出严格遵循预算;支出金额为1615.27万元,比上年减少4242.23万元,减少了72.42%。减少的原因是因为本年项目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总收入2542.99万元,其中农林水收入2356.97万元,占总收入的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61.62万元,占总收入的2.27%;科学技术收入124.4万元,占总收入的4.5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8年总支出为1615.2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4.4万元,占总支出的7.7%,农林水支出1429.25万元,占总支出的88.48%。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人员经费398.03万元,占总支出的24.64%(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19.7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0.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2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9.64%),公用经费284.53万元,占总支出的17.6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4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82.06%;资本性支出51.0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7.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542.99万元,比上年减少3314.5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支出减少,同时我办支出严格遵循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为1615.27万元,比上年减少4242.23万元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支出减少,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工程未结账、未到报账时间或者由于财政关账等原因部分项目经费还未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615.27万元,占本年支出比重的100%。比上年减少4084.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支出减少,次要原因为执行过程中项目跨度大,工程未结账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4.4万元,占总支出的7.7%,农林水支出1429.25万元,占总支出的88.48%。

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682.56万元,占财政拨款的42.26%。

按经济分类分:人员经费398.03万元,占总支出的24.64%(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19.7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0.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2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9.64%),公用经费284.53万元,占总支出的17.6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4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82.06%;资本性支出51.0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7.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5.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2 %,其中:

   1、科学支出(类)文化和科学研究与开发(款)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

年初预算为1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的保险费用大幅提高标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5.6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的职业年金缴费大幅提高标准。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节约制度,压缩了部分开支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20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8.8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扶贫社会发展支出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年初预算为1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63.31万元,支出决算为86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其他扶贫支出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5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其他扶贫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中基本支出682.56万元,占总支出的42.2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8.03万元,占总支出的24.6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4.53万元,占总支出的17.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19.4万元,年初预算数19.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三公经费总支出数持平。2018年全年接待费为14.2万元,年初预算数14.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三公经费总支出数14.2万元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年初预算数5.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公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公务接待493489人,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数0、运行费支出5.2万元,保有一辆平台借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新晃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晃财绩【2019】17号)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报告如下:

1、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由新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新晃县扶贫产业服务中心组成。

2)机构职能:加强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和重点村扶贫开发的政策研究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扶贫交流与合作,争取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引进并组织实施;积极拓展民间扶贫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扶贫捐助资金。

3)人员概况:现有在编人员24人,一人借调怀化市扶贫办。

2、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由于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支出减少,同时我办支出严格遵循预算。2018实际总收入2542.99万元,比上年减少3314.52万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总支出为16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56万元,占总支出的42.26%(人员经费支出398.03万元,占总支出的24.6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4.53万元,占总支出的17.59%);项目支出932.71万元,占总支出的57.7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932.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3、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报送及预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无预算编制错误。按质按时完成报送预算及决算编制等工作,及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无应编未编、错误列编、虚假改变、重大调整决算资金总额度的现象,接受并通过了县人大的审查。

2)执行管理情况

执行进度。规章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用现象。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行政成本

节能降耗。2018年度,扶贫办水电费支出1.15万元,其中电费支出9157.24元,水费支出2386.48元。电费支出较高主要是实施阶梯电价及冬天烤火和夏天开空调时间较多。

“三公”经费。2018年度扶贫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2018年度林业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发生。我局根据县文件精神,为实现厉行节约,我局采取了完善制度,把好关口,紧缩支出等有力措施,经费运行实现了良性循环,各项开支费用控制在县纪委及财政局审批数内, 都没有超标。

3)综合管理情况

债务管理。扶贫办无政府性债务。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018年度非税收入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出租收入1.4万元,所有非税收入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

资产管理。的国有资产均作了登记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台账,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登记资产变动情况,定期对资产进行了盘点和清理,及时上报各类资产报表、数据,保障信息系统完整性。

内控制度管理。根据省、市、县财政部门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先后制订了《新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财务制度》、《新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主要遵照省、市、县的要求,我制定了《新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接待工作、差旅费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经费管理、财务报告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目前,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信息公开。2018年预算、决算编制情况,在财政部门批复后都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整体绩效。

动态管理工作新晃县2018年初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3626户47712人,其中已脱贫8228户31433人,返贫209户455人,未脱贫5189户15824人,系统贫困发生率为7.36%。2018年底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3366户46365人,其中已脱贫12208户44120人,返贫27户67人,未脱贫1131户2178人,系统贫困发生率为1.01%,降低了6个百分点。2018年,我县开展了3次人员增减、清退和脱贫户返贫处理,1次贫困人口标识脱贫处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作战体系功能,形成层层抓,人人管的良好环境,县委副书记臧作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仕华(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亲自安排,重点抓,乡镇专职副书记全程负责,充分把各级力量调动起来。二是充实力量保障。通过采取向社会购买大学生服务的形式,充实信息员队伍力量,全县11个乡镇,有专职信息员55人,其中县级5人。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全县2018年动态管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68.5万元,为动态管理业务培训、信息采集、政策宣传、购买数据清洗服务和大学生服务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扶贫培训工作2018年,我办始终坚持一手抓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扶贫等项目实施,一手抓贫困群众素质培训,既帮助贫困农民解决当前实际困难,又不断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实现“培训一人,脱贫一户”。今年共完成“雨露计划”贫困生学历职业教育培训1641人(2018季学期786人2018年秋季学期855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33,完成上级任务的100.7%。

督办督导工作。2018年以来,组织并参加了省、市、县24项38次督导检查工作。共发现“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2235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9.81万元,降低10.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平台借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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