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中小学放春秋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8 09:1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市中小学放春秋假的通知》(怀教通〔202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中小学放春秋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春假与“五一”假期前后紧密相连,考虑放假前后两周上课时间的平衡,特安排为4月30日和5月6日两天(春假与“五一”假共7天)。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春秋假具体安排在上学期发布寒暑假通知时一并明确。
二、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是否放春秋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不减少学年内总教学周数,统筹利用机动周,优化调整教学安排。各校不得因春秋假增减课程课时,原则上春秋假期间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托管服务等名义组织集体补课,严禁违规收费或变相摊派,严禁组织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二)加强配套保障
县政府办为主牵头,县教育局协调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动落实各项配套举措:一是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研学实践基地等公益场馆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丰富学生假期活动资源;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假期校外活动机构收费与服务质量监管,查处乱收费、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交通运输部门将做好春秋假期间出行需求预测,强化客运安全保障。
(三)加强安全管理
春秋假前,各校要集中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防止沉迷手机(网络)游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极端事件发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春秋假安排,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家长科学规划假期生活,营造家校协同、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