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15 09:1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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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怀化市部分非煤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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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通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学习宣传,提升全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确保非煤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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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 全面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学习宣传,提升党政部门、矿山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和新发展理念; 2. 主动将新发展理念应用到非煤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上,积极开展非煤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摸底。 3. 开展非煤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按照“一矿一策、一矿一案”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分类分步实施。对原已修复但修复不彻底的全部重新开展修复,全面推进非煤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并用“长牙齿”的硬措施督促整治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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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一)摸清了家底。根据《关于开展我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01号)。截至2022年5月30日,按照核查工作部署和进度要求,全面完成了“三下三上”核查工作,提交了各阶段数据报上级审核。2022年11月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矢量数据统计,全县未修复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8个,面积32.7公顷。 (二)制定了方案。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关于编制〈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编制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三)进行了修复。稳步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成功申报舞水流域(新晃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25.94公顷和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修复6.76公顷,生态修复成效已达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验收销号标准并已通过省、市、县三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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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根据验收销号意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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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何时销号 |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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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6222465 邮箱:zrzyjxh@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