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继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0 14:23 信息来源:新晃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进一步稳固脱贫基础,使脱贫成效可持续,党中央明确: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其过渡期前3年,继续实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要求,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过渡期继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过渡期的有效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瞄准短板弱项,精准使用管理,确保我县在有效衔接过渡期完成好三大任务,即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二、总体要求
1、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贫困县摘帽后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政策总体稳定,是党中央实事求是、审时度势做出的英明决策,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想实招、做实功、求实效。特别是在过渡期前3年继续实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方面,围绕目标任务,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资金“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建设。
2、县为主体,权责相应。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做到以县级为主体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增强县级统筹功能,合理界定各部门职能职责,合力支持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3、瞄准重点,量体裁衣。2021年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重点瞄准过渡期三大任务,侧重低收入群体常态化帮扶,稳固低收入人群脱贫成效,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扶措施,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进而有序衔接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切不可好高骛远,脱离实际,杜绝一切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的项目。
4、公开透明,程序合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做到各项制度、方案公开,资金来源公开,资金分配公开,实施项目公开等。按照有关规定,县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征求各部门及乡镇意见,提出方案初稿,由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统筹范围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相关文件精神,将中央16项、省14项资金进行整合,同时,还将市县安排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整合范围。
四、计划安排
统筹整合的资金紧紧围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程,重点推进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强乡村基础设施短板维修提质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深化消费帮扶及就业援助等工作。
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56亿元。其中产业发展方面6065万元,基础设施方面7080万元,其他方面2455万元。
(1)产业发展方面(6065万):①巩固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工程1780万,由县级统筹使用,收益汇总到指定账户,再统筹分配到137个村。其中生猪产业700万,黄精产业510万,设施蔬菜450万,杨梅产业120万;②重点特色产业扶持(黄牛黄精中蜂等种养扶持奖补)400万;③乡村旅游产业530万;④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设施)200万以及消费帮扶终端建设130万;⑤产业技术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30万;⑥高标准农田建设2374万;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产业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100万;⑧农业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421万。
(2)基础设施方面(7080万):①农村厕所环境卫生改造592万;②农村道路交通巩固工程建设4000万;③农村集中饮水及农田水利维修提质建设1000万;④各村小型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548万;⑤19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380万;⑥1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20万;⑦危房改造200万;⑧按政策提取的项目管理费140万。
(3)其他方面(2455万):①扶贫小额贴息270万;②雨露计划330万;③开发公益岗1305万;④就业帮扶车间补贴100万;⑤交通补贴450万。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工作由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工作。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工作大格局。
2、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领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总决战。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结算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设立统筹整合专账,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保证资金在整合及使用过程中的“进水”、“蓄水”、“放水”环节不漏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高效。
3、明确工作职责。县财政等部门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确定、项目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具体实施方案提交县相关会议研究确定后,附会议纪要一并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验收管理项目;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及绩效评价;财政、发改、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开展统筹资金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新晃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表
附件2:新晃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中调整汇总表
附件3:新晃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中调整明细表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