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发布时间:2024-07-31 09:36 信息来源: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整体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类型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解释 评(扣)分标准 备注
706001 新晃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做好拥军优抚及双拥工作;加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及纪念设施全面修缮等。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标准(15分) 定性 按类别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优抚对象补助各项发放标准情况 优抚对象补助按类别标准准确发放计满分,每错误1项扣1分,扣完为止。

社会成本指标 不适用 定性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不适用 定性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1分) 2 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次数 大于等于指标值数计满分,小于指标指数计0分
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次数(2分) 2 每年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次数 大于等于指标值数计满分,小于指标指数计0分
组织举行“9.30烈士公祭日”等重大纪念活动*(2分) 500 人次 每年公祭活动参与人次数 大于等于指标值数计满分,小于指标指数计0分
实施特殊困难援助人数(1分) 30 退役军人特殊困难援助人数 大于等于指标值数计满分,小于指标指数计0分
表彰现役军人立功受奖(3分) 10 新晃籍现役军人受奖次数 大于等于指标值数计满分,小于指标指数计0分
接待政策咨询人次(1分) 200 人次 接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次数 大于等于指标值数计满分,小于指标指数计0分
质量指标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完善率(5分) 90 %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完善情况 达标率90%,计满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按政策落实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军家属、军队离退休人员、伤病残军人的移交安置工作完成率(5分) = 100 % 按政策落实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军家属、军队离退休人员、伤病残军人的移交安置工作 达标率100%,计满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优抚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5分) = 100 % 优抚补助资金发放准确情况 达标率100%,计满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时效指标 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5分) 定性 2024年12月31日 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按时完成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 按时完成得满分,每超1个月扣2分,扣完为止。
优抚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5分) = 100 % 优抚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情况 达标率100%,计满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不适用 定性
社会效益指标 单位工作职能给社会增加的正面影响(20分) 定性 效果良好 提升效果 树立军人正面形象,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资 效果显著20分,效果良好16分,效果一般12分,效果较差0分。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定性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宣传工作,健全常态化走访慰问机制(20分) 10 次数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完成次数大于等于10次得满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退役军人满意度(10分) 90 % 通过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行职责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得10分,80%-90%计8分,70%-80%计6分;60%-70%计4分,60%以下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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