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10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义务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干部、离休退休干部等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移交地方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医保、社保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全县烈士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开展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规划财务股)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

3.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管理股

4.拥军优抚股

非财务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晃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新晃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34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4收入较年增加21.81万元,上升0.94%主要是因为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及医疗保障资金增加

)支出预算2024单位支出预算2347.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支出较年增加21.81万元,上升0.94%。主要是因为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及医疗保障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47.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5.47万元,占96.91%;卫生健康支出56.97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占0.6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96.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051.49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按时发放;其他人员经费10.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独生子女费,劳模津贴及烈士陵园劳务派遣费用;退役士兵安置3万元,主要用于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士官待安置期间的各项保险费;退役士兵安置(上级资金)11.2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费用;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常运行。光荣院管理运行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光荣院日常运行管理经费;新晃籍现役官兵立功受奖人员配套奖励金4万元,主要用于新晃籍现役官兵立功受奖人员的奖励;专项业务经费13.07万元,主要用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争创先进单位;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经费24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走访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入伍参军一次性奖励金48.9万元,主要用于按春、秋两季征兵时间分别为在我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带病回乡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82.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带病回乡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稳定军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优抚对象补助及医疗保障经费(上级资金)1377.17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及医疗保障经费,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其余项目为涉密项目,按相关规定要求不予公开。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7.5万元,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上升11.76%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相应的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持平,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量较为稳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2.04万元,拟开展继续教育、业务学习等培训,人数16人,内容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学习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4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万元,项目支出2051.4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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