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清廉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14:36 信息来源: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创建“清廉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晃直工委〔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局“清廉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 凌
副组长:吴丹丽
成 员:万 勤 杨再树 李元惠 覃倩 杨遵仁
局党组担负“清廉机关”创建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清廉机关”建设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遵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惠文同志任专干,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和统筹实施工作。
新晃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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