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县中医医院医保违规行为情况的通 报
发布时间:2026-07-22 09:21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各定点医疗机构:
经新晃县医疗保障局核查,新晃县中医医院存在过度诊疗、套高护理级别等违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诊疗
1.过度检查:无指征开展载脂蛋白A1测定、载脂蛋白B测定,涉及违规费用26元,基金损失金额20.8元。
2.不合理用药:无指征使用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涉及违规费用22.65元,基金损失金额18.12元。
(二)套高护理级别
提高护理等级收取I级护理费,涉及违规费用528元,基金损失金额422.4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怀化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管理要求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1、全县通报批评,并在新晃县政务网进行公示,7月24日前向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协议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追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违规金额461.32元,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本次涉及的违规费用全额退回至新晃县城乡居民基金收入账户。
3、处以违规金额30%违约金138.4元,于2026年7月24日前上缴至财政非税账户。
4、针对以上违规行为涉及的医保管理问题,对相关责任医生医保支付资格各记2分。
任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都直接损害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排查问题,建立自查自纠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使用。
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