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局长接访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17:31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开展“局长接访日”和“包案下访”活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26〕23号)工作部署,畅通群众医保诉求表达渠道,精准化解参保群众在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异地就医、医药服务、基金监管等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规范依法有序维权途径,全面提升医保信访处置质效与群众满意度,我局常态化开展“局长接访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本年度固定接访日安排如下(接待时段统一为上午8:00—12:00):

第一期: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

第二期:2026年8月28日(星期五)

第三期: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

第四期:2026年12月25日(星期五)

二、接访地点

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会议室(新晃县梅林路行政中心4号楼一楼B区)

三、接访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拥军;遇公务外出、特殊工作冲突等情况,由局分管领导代为接访。

四、接访范围

重点受理群众反映以下医保领域信访诉求:

1.城乡居民、职工参保登记、缴费、停保续保等参保业务问题;

2.门诊、住院医保待遇报销、慢性病认定及待遇保障相关问题;

3.异地就医备案、结算、转诊转院等异地医保服务诉求;

4.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药价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相关投诉建议;

5.医保基金监管、欺诈骗保举报反馈;

6.医保政策咨询、历史疑难积案、长期未化解信访矛盾;

7.其他医疗保障领域相关合理诉求与意见建议。

五、接访方式

采取随机接访、专题接访、重点约访相结合模式:

1.随机接访:未提前预约、现场来访群众,依次登记接待;

2.专题接访:针对慢性病报销、异地就医等群众集中反映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接访;

3.重点约访:针对疑难积案、存在风险隐患的复杂信访事项,工作人员提前电话沟通梳理诉求,预约来访,提升现场处置效率。

六、预约登记渠道

群众可提前预约来访,也可活动当日直接到场登记反映诉求:

1.电话预约专线:0745-6230897(工作日正常接听,专人建立预约台账,提前梳理诉求做好前置处置);

2.现场预约地点:县医保局办公室;

3.每期接待日前,我局同步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单位院内公示栏发布当期接访公告,方便群众知悉。

七、来访须知

1.来访群众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医保结算票据、病历诊断、缴费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到场登记并如实填写来访信息与诉求详情,方便领导精准研判、现场处置。

2.同一信访事项,只安排一次领导接访;多人反映同一信访问题的,须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选出5名以下代表入场候访,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到接访地点聚集。

3.来访群众要依法理性反映个人诉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来访人员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理性文明表达诉求,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发生吵闹、纠缠、扰乱办公秩序等行为。

特此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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